高考录取两依据一参考是什么 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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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两依据、一参考”,就是指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但很多同学及家长对于这些“高考名词”一头雾水,今天我们就来看下“两依据,一参考”到底是什么。

1、“两依据,一参考”指的是什么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基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两依据”是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综合素质评价。

首先看两依据

依据一:统一高考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这是所有地区都考的。

选考科目成绩。第一第二批改革的地区都是6选3(浙江是7选3),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任选3门参加高考,实行等级赋分制。

第三批以及今年公布的第四批采用3+1+2模式,其中3是语数外,1是从历史和物理中选一门参加高考,称为“首选”,成绩按照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2是从剩下 的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参加高考,实行等级赋分制。

依据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合格性考试:相当于会考,合格考时间提前到高一第二学期期末,不再有等级划分。

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

选择性考试:即考生选考科目的原始分数将被转换为高校招生过程中使用的录取分数,具体转化原则每个省市情况各不相同。

选择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再来看一参考

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的重要内容。

2、“两依据”与“3+3”模式

自2020年起,我省夏季高考取消了文理分科,实行“3+3”模式。前一个“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

后一个“3”是指考生可以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在这里我们补充一个概念,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需要注意的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任何一门合格考试不合格,就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的科目,所以大家也一定要重视合格考试。“两依据”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指的是等级考试成绩。

3、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吗

新高考改革正是要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

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关系到升学的问题,重要性有时不次于考试成绩。

参加综合评价、强基计划招生的考生尤其要关注自己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者是说走一些学校的提前批招生的话,那么你必须要把这个填好,因为你的综合素质决定了你是否能够提前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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