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高考的省份名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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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2017年执行,新高考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

新高考改革试点正式开始,作为第一批实行新高考制度的省份,浙江和上海分别公布了本省的新高考制度,浙江使用浙江卷采用七选三的选课模式,选考等级采用21等级制度。上海使用上海卷,总分660不变,选课采用六选三的模式,等级制度采用5等11级制度。

2017年启动-2020年执行,新高考改革第二批实行省份

继浙江和上海新高考改革之后,2017年作为第二批改革的省份,山东、天津、北京、海南四个省份也公布了新高考改革的方案。此四省沿用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的方案,采用3+3选课的模式。但是四个省因地制宜,参照每个省的不同情况在学考和选考制度上各有不同。

2018年启动-2021年执行,新高考改革第三批实行省份

2018年第三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有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江苏、福建和广东八个省份。作为第三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这八个省份充分借鉴第一批和第二批实行新高考省份的经验,有效的调节选课不平衡,教学资源分配不均匀的问题,采取3+1+2的考试模式,实行统一的等级赋分制度。使新高考方案再次升华。

2019年启动-2022年执行,新高考改革第四批试点省份

不久前,河南教育工作会上流出将在2022年秋季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正式实施新高考方案的重磅消息。无独有偶,贵州在2021年工作要点中也提到要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照最开始的计划第四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有陕西、宁夏、云南、广西、甘肃、新疆、青海七省。但是由于四川、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内蒙古和西藏8个省份原定于2018参与第三批新高考改革,却因为新高考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问题,以新高考制度不成熟,不适合本省教育情况为由,推迟了新高考改革,所以现在还不能确定,这些省份是否参与第四批新高考改革,以及原定于第四批改革的省份是否也会出现反悔的现象都还未定。

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提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除了重庆,近年来,陆续有四川省、贵州省等地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和金哥一起来看吧~

重庆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

据“重庆教育”报道,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日前,市教委印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

贵州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复读生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贵州省教育厅2020年4月下旬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四川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

2020年4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其中明确提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

云南

出台减负措施规范学校管理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2019年10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分35条,分别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办学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职责、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四个大的方面,明确中小学生减负举措。

其中,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减负措施中提到“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开始,北大、清华、人大等36所国家“双一流大学”实施“强基计划”。“强基班”会在高考上线考生中划取录取人数的3倍以上进行“校测”,最终确定录取名单,这样就会降低上线分数。如果你2021年高考分数与“双一流大学”要求的差距不是太大,你可以在复读时巩固原有的知识,比应届生抽出更多的时间针对“强基计划”进行准备,你完全有可能通过“强基计划”进入心仪已久的一流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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