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在什么地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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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工伤认定流程为用人单位或职工自行申报,申请人书面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认定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了2024年新余工伤认定等相关内容,可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新余工伤认定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到窗口提交:夏令制 周一到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冬令制 周一到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受理1.接收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当场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发放《工伤受理决定书》,并将申请材料报科室负责人复审。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发放《补正告知书》。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即时告知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以到医疗工伤科现场查询或者打办公室电话查询0790-6736831
办理结果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书》。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楼1212室。支持快递送达。
到窗口次数2次

二、新余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材料名称材料来源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是否必备材料是否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
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自备20请自行到http://117.40.143.215:18001/sungov/bjiteminfo.jspx?aga001=2&bod509=3下载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表、考勤表、工作牌等)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01填写规范,符合事实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人自备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受害职工身份证公安部门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受伤经过,且证明人应签字并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申请人自备20填写规范,符合事实
没有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单位,请提供工商局的企业信息和或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市场监督管理局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的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申请人自备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申请人自备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医疗机构,申请人自备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申请人自备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医疗机构,申请人自备0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三、新余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鉴定

窗口名称窗口地址工作时间电话号码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科新余市渝水区仰天东大道62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主楼12楼1212室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0790-673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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