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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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邢台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

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为:无供养亲属的48个月,有供养亲属的,供养1人者52个月,供养2人者56个月,供养3人以上者60个月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4、涉及第三人赔偿的提供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表;

6、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申报

2、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

3、工作人员整理材料,生成工伤费用待遇清单

4、所长复核

5、生成《工伤待遇成付清单》

6、主管局长审批

7、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根据最终审核结果,将所需基金拔付

8、将工伤待遇支付给相关企业或个人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邢台市隆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19-12333

地址:邢台市隆尧县象城街272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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