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湘潭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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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相关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同步实施。

五级、六级伤残享受相关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O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相关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O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O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湘潭市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流程

1.提交资料

2.初审

3.复审

4.局领导签字

5.用人单位提供往来收据,抚恤对象提供个人结算账户

6.财务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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