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保险缴纳基数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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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为多少呢?大家对此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邵阳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邵阳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

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延伸阅读:邵阳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者不足两成

“我市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者不足两成,出了事情如何办?”湖南省邵阳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道信心忧民生,“只有参加工伤保险,出了事故,建筑工人的权益才可以得到保障。”11月29日,他带领市工伤保险处干部来到省重点工程市体育场施工现场向建筑工人发放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宣讲工伤保险政策。

建筑行业是工伤事故发生几率较高的行业,农民工多。建筑业农民工从事的多是一些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且自身流动性大,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保险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一直以来,为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建筑业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工伤保险管理处每年都组织开展多种集中宣传活动。王道信透露,我市积极落实“同舟计划”,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进企业,下工地,为企业算好经济账,与农民工面对面,努力促进建筑业应保尽保。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多、临时工多的现状,我市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优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我市从今年10月开始打响全市建筑行业“同舟计划”集中宣传攻坚战,重点对区域内的83家建筑企业进行定点宣传,全面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据调查,我市目前东建、建华、东宝等建筑公司所有承建的项目都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市政发[2011]4号)文件要求参保,城西、南方等建筑公司部分承建的项目参保。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52.5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20.6万人,全市建筑业参保214家,参保人数达28541人,其中参保农民工23200人。市本级共有57家建筑企业72个建筑项目18553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据相关数据显示,在10月开展的邵阳市建筑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我市共检查了129个项目(标段)。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标段)只有18个,工伤参保率只有13.95%。

据悉,自《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建筑业及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近年来我市还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和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于未按要求参保的建筑企业,工作人员积极上门服务,为企业法人代表进行工伤保险政策“面对面”宣传,通过反复讲解工伤保险的利好政策和实际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为企业法人算好经济账。

据了解,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参保方面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的私人承包的项目没有参保。二是建筑公司承建的异地施工项目未参保。我市虽然出台了相关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但仍有大部分建筑企业及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企业不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造成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建筑企业坦言,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筑企业心怀侥幸心理。建筑业是高风险行业,企业认为参加工伤险的成本高。从事建筑业工作的农民工流动性较强,项目动工到完成过程中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小,这使得企业产生侥幸心理。他们没有意识到万一发生重大事故,企业无力承担赔偿,由此引发的隐患和风险是巨大的。

二是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建筑业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不强,在权益被侵犯后,也很难正确使用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没有工伤保险,又没有精力和财力来打官司,他们一般选择私了,仅可以获得一点点补偿。

三是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建筑企业年检、年审时未严格把关,只要求企业参加商业保险。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市人社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到建筑工地向工人和建筑企业宣讲工伤保险政策,工人参加保险的意识增强了。当了20多年建筑工的李某高兴地说道:“以前在工地做事,家人老担心万一出了事故如何办?现在公司为我们入了工伤保险,自己的权益有了保障,做起事来,心里踏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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