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受理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经办部门
【办结时限】: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劳动能力鉴定条件:已被认定为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所需资料:
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3、工伤职工须提供工伤认定书;
4、被鉴定人身份证;
5、所有相关的诊疗资料,比如诊治病历等;
6、本人近期4R伤情照片1张;
7、其他资料,根据实际鉴定情况而定,如委托鉴定的需提交委托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提出申请??进行鉴定??领取结论。
1、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员及其近亲属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携带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介绍信)和鉴定相关资料到制定鉴定服务点办理手续进行鉴定。
3、被鉴定人凭相关证件领取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医学鉴定服务点及服务时间
鉴定服务 | 地址 | 服务时间 | 主要覆盖范围 |
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 (东莞康怡医院) | 万江区谷涌107国道西路二巷16号 | 星期一至五 | 全市所有镇区 |
常平鉴定点 | 常平镇常东路陈屋贝村公交站处 (常东路-东莞火车东站向东2公里) | 星期一 星期二 | 常平、清溪、塘厦 凤岗、谢岗、樟木头 |
大朗社保分局 | 大朗镇升平路71号 | 星期三 | 大朗、横沥、东坑、寮步、黄江 |
石龙社保分 | 石龙镇黄洲京瓷北路Ⅰ4-3小区 | 星期四 | 石龙、企石、桥头、茶山、石排 |
长安社保分局 | 长安镇体育路育才街社保大楼 | 星期五 | 长安、虎门 |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22172663(东莞康怡医院鉴定服务点) 13537186338(其他鉴定服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