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申请流程【优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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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1)申请条件:

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

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

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申请时限:

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4)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1)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2)职工因工死亡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③《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明》;

④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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