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条例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赔偿。条例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构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等信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等级不同所享受的待遇所有不同。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上海工伤赔偿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上海工伤赔偿标准1-4级(保留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月本人工资90%伤残津贴;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月本人工资85%伤残津贴;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月本人工资80%伤残津贴;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月本人工资75%伤残津贴。
5-6级(保留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标准: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月本人工资70%伤残津贴;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月本人工资60%伤残津贴。
5-6级(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标准: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10级工伤赔偿:
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10级(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
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凡参保企业按规定程序上报确认材料,经确认符合认定为“老工伤”的人员,按下列程序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已按当时政策规定进行过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可直接由企业持已经确认表和花名册,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纳入手续。未做过劳动能力鉴定及复查鉴定的人员,由企业按规定向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待级别鉴定后,再由企业持已经确认表和花名册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纳入手续。此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所需资金筹集支付方式,由市医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上海工伤赔偿流程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关系证明
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
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
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上海5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海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20元/天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8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上海市十级工伤员工离职单位需赔付多少金额?
【答】: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各省规定的标准略有不同。
(5)伤残津贴:劳动能力致残等级1-6级,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a.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b.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各省规定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上海工伤申请理赔需要多长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因此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