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27个月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25个月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23个月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21个月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18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16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13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1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9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7个月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工伤待遇类别及项目
待遇类别 | 项目 |
医疗康复待遇 | 医疗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 |
工伤康复费 | |
工伤复发待遇 | |
伤残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
伤残津贴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
停工留薪期护理 | |
评残后的护理费 | |
辅助器具配置费 | |
因工死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统筹地区:是指地级市以上单位。工伤保险条例后面涉及统筹地区,就是计算工伤待遇时需要当地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再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工伤(亡)发生地点所在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在岗职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