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及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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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对于工伤认定是否有疑惑呢?工伤认定要到那里去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程序师什么?下面由小编为你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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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4871530 友谊路425号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4871531 友谊路425号

平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6506936 平房新城里街副2号

松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8107370 松北1路53号

道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8307618 南康街54号

香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2138522 和兴路6号

道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4522722 抚顺街98号

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6309377 和兴路239号

呼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7338821 公园路145号

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3725448 阿城区牌路大街97号

双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3169972 双城市双城镇同兴路

尚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3322052 尚志市尚志镇站前路1号

巴彦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7522104 巴彦县人民广场东侧

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7983046 宾州镇南大街

依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7320106 依兰县光明街2号

延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3018629 延寿县西同庆街

木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846804533 木兰县木兰镇县政府综合办公楼(213、214、215、218)室

通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7422663 通河县通河镇

方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7116248 方正县世纪大道1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

办理条件无

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系);

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初次定诊);

4、单位工伤事故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编制手册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申请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初次定诊);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到事故伤害经过有效证明(证人、证言等)。

办理程序

一、工伤认定受理分工

1、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区内中直、省属、市属各类企业(包括中直、省属改制后企业)和三资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2、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负责对前款规定以外的辖区内区属、私营、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3、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二、工伤认定受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时限

市、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6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工伤认定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结时限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无

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哈尔滨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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