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长期待遇发放标准

思而思学网

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2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有关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调整2021年度我省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享受伤残津贴且2021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调整其伤残津贴。

(二)调整办法。

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人员,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55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8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405元,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430元。

2.托底调整。根据以上定额调整后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伤残津贴仍低于4138元/月的,按照4138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三)相关人员的调整。

2021年1月1日(含本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本日)内首次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核定的伤残津贴仍低于4138元/月的,从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照4138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二、生活护理费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且在2021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调整其生活护理费。

(二)调整办法。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生活护理费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1.普遍调整办法。各市(含省本级)符合生活护理费调整条件的人员以及2021年1月1日(含本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本日)首次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广州、深圳市及省本级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分别按照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广州、深圳市计发基数分别为11262元、11620元,省本级按照广州市计发基数计算)的60%、50%、40%、30%的标准调整发放;其他市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分别按照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数为9194元)的60%、50%、40%、30%的标准调整发放,即分别按照5516.4元/月、4597元/月、3677.6元/月、2758.2元/月的标准发放。

2.特定人员调整办法。根据以上第1项办法调整的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比其调整前享受标准降低的人员,暂不按上述第1项办法进行调整,改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人员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加发130元/月、120元/月、110元/月、100元/月,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加发。今后待当年度按省普遍调整办法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高于本项特定调整人员所享受的生活护理费标准时,本项特定调整人员再纳入当年度省普遍调整范围予以统一调整。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且在2021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调整其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调整办法。

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42元。如果属于工亡职工配偶或者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则每人每月加发190元;属于工亡职工配偶且是孤寡老人的,则每人每月加发238元。

2.托底调整。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条件的人员,按照以上定额调整之后其发放标准仍低于2021年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在市有多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就高原则确定,下同)的,从2021年1月起调整至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额发放。

(三)相关人员的调整。

2021年1月1日(含本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本日)首次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核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应发放标准低于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从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至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额发放。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对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按规定已享受且2021年1月1日起仍继续享受的伤残津贴,其用人单位可以参照本通知相关办法予以调整发放标准(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调整额可参照分别不低于330元/月、305元/月的标准)。

(二)已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发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其中,2021年需补差额以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后的同等情形应发伤残津贴标准减去同期调整后的实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计算。

(一).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规定)

(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正)目 ...查看更多

(二).2021年广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比例,广东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虽然木有人希望遭遇工伤,但一旦发生了,还是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为便于大家对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理解,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也称作“职业伤害”。“工伤”的概念是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公约中提出的,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伤害”。 因此, “工伤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 “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查看更多

(三).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荐读】

(一)提出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一式两份;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参保证明(可在省社保局网站http://www.gdsi.gov.cn/查询申请员工近期缴费记录,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4、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查看更多

(四).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项目【优秀】

很多人对广东省工伤保险并不了解,而本文将告诉大家,其赔偿项目除了有停工期间护理费、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还有伙食补助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这些项目可以很好地降低了职工的经济负担。一起看看吧!由于广东省的工资高、私营企业、工厂多、就业机会大,因此吸引了大批的外来从业者。而近年来,各行业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不断增加,办理工伤保险已成为各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对广东省职工而言,如果企业为...查看更多

(五).关于广东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我市为企业减负再出“新招”。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开始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政策,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2.27%左右,预计全市一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而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新保险基准费率预计一年可减负6.48亿元据介绍,我市工伤保险目前按一类(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中等风险行业)、三类(风险较大行业)参...查看更多

(六).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优秀】

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查看更多

(七).2020年广东工伤保险政策税务具体内容

广东工伤保险政策具体如何呢?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呢?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人去工地上班摔伤,算不算工伤?摔伤后的误工费、护理费怎么赔?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该如何维权?近年来,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近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地税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日前...查看更多

(八).2020年广东省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我们可以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最新政策的动态,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查看更多

(九).2020年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实施了,具体内容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1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查看更多

(十).2020年广东工伤保险条例最新规定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引》,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查看更多

(三)本次调整加发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费用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支付,即: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规定支付。

(四)各地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调整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自行另设项目和标准发放。请各市在2021年9月底调整发放到位,并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2021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情况表》(见附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