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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3.28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信访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5月1日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成安办〔2017〕21号)要求,特制定我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和提升近年来学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教训,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积极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基础、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安全教育、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涉校涉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五一国际劳动节,确保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小组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县教育系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武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为组员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措施,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同阶段教育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三、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 安全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校园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四、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学校及重点对象
本次安全大排查要覆盖全县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做到不漏一校 、一园、一点 。排查中突出重点学校和重点对象,要以防范责任事故为基准点,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县教育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要以农村学校、寄宿制中小学校、“9+3 ”学校、校园未完全封闭的学校,民办学校(幼儿 园)为重点学校;二是要以有可能造成学生群死群伤的校园治安事件、校园火灾、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校园卫生公共事件等为重点事故类型;三是要以校内建筑物、压力容器、煤气燃气设施设备、供电设施设备、电器设施设备及电线、学生宿舍、食堂 、厕所、围墙、锅炉房、电梯、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保管室)、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对象。
(二)明确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及目标
1.校园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0〕133号)、《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川公发〔2013〕3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国家标准GB/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4〕38号)的要求,重点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强对基本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有效可用、校园围墙有效封闭、是否有反恐防暴预案等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学校可以消除的要及时消除,对无法消除的,要积极上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时积极争取公安、综治部门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治安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要针对新形势下的反恐防暴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我县学校的反恐防暴工作,增强预警防范能力,要严格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将“反恐防暴网络”覆盖到基层的每一所学校、每一个教学点。
2.校舍安全情况。要进一步巩固校安工程的成效,加强对校园建筑物的安全排查,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围墙、厕所、挡土墙、板报墙、体育设施、楼道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通过排查,确保学校校舍达到安全要求,坚决杜绝校园建筑物垮塌、坍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要继续抓好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排查和整改,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更加严格用电、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要求,更加强化实验室,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重点检查和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以及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教育学生、警示家长不搭乘超载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5.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预防季节性传染病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大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对食品卫生安全和预防季节性传染病等的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条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确保不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6.学校危化物品管理情况。各中学要加强对所使用化学实验用化学品(尤其是危化物品)的管理和检查。全面开展对诸如强酸 、强碱等强腐蚀制剂或溶液,液氨、液氯等在低温、低压储存条件失效下转化为挥发性有毒气体,以及氰化物等剧毒试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危化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安全责任制度,以及制定并完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校园危化物品的管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开展对校园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安全培训,丰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
8.学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要开展对学校食堂、实验室、开水房等场所使用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有压容器、电梯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使用登记记录,是否在检验认定有效使用期内使用,有无私自改造维修的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作业,安全操作技能是否熟练,安全操作人员是否了解设备风险和应对措施,有无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梯维护单位是否定期到位进行安全检测作业。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出的无证上岗作业人员要立 即停止其工作,并聘用有合格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违反安全规程操作、以及因设备检修不当、老化、淘汰不及时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9.学校从业人员情况。要重点排查学校教职工中有无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学校(幼儿园)聘请的专职保安人员有无犯罪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无传染性疾病。尤其是要排查学校工作人员中有无精神病史、长年上访、有过激言行等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教育,使他们能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前提,真正胜任教育工作者的职业。
五、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采取“学校自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抽查”的方式,并结合学校寒假放假的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4 月 19日)
参照本方案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大排查工作方案,确定本校的大排查重点内容,并迅速动员部署。各单位制定的活动方案要明确负责人、牵头部门,并积极组织实施。各单位在5月19日17:00前将大排查工作方案交到教育局安全科备案。
(二)学校自查阶段(5月20日??5月2 1日)
各单位要在五一放假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彻底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组织好学生五一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前谋划部署,加强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安全监管,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请于5月21日17:00点前将自查表交安全科备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5月22日??5月28日)
教育局在五一放假前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组成检查组,对本系统学校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排查活动中的好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将大排查活动总结于5月8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全科。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围绕大排查工作主要内容,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排查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学校作为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校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学校要通过大排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学校安全大检查与“ 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排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中,分解细化到学校每个岗位。
三是各学校要紧急行动起来,立即对本单位的安全大排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学校的安全大排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进行督查,确保安全大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