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思而思学 2023-10-30 03:06:32

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乡镇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水利建设工程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领域的电气火灾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通过3年专项综合治理,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电气系统设计和建设质量明显提升、使用及维修养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减少水利行业电气火灾事故。

二、治理内容

(一)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电气综合治理。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严查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严查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未持证上岗等;严查用电系统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严查用电系统不符合三相五线制、三级用电二级保护和一箱、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严查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缆电线;严查用电负荷超额和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严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严查电气设备损坏不及时维修,用电线路老化不及时更换,用电系统不及时维护保养。

(二)开展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综合治理。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质量控制,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电气系统设计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工程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的防火功能,合理选择并布置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切实做好水利工程消防安全系统设计。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系统设计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质量控制,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安装质量责任制。安装单位采购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时,必须选择具备产品生产资质、质量信誉度高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严把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采购验收关,确保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严查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流入水利建设工程的问题和隐患。安装单位必须制定可靠的电气系统安装方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安装方案组织实施。严查电气系统安装没有安装方案或不按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安装方案组织实施的问题和隐患;严查电缆井(沟、架)防火封堵不严密等工艺粗糙、偷工减料的问题和隐患;严查野蛮施工,造成电器设备及配套系统损坏等的问题和隐患;严查不执行电气系统安装三级质量检查制度的问题和隐患。监理单位必须全面履行质量监督责任,认真审批电气系统安装方案,严格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制度,确保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质量。严查监理人员不严格履行质量监理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因电气系统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电气设备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安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标准和安装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违法违规导致电气系统火灾事故的责任。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行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相关制度,完善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推进水利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组成检查组对综合治理情况依法开展检查抽查,集中督促整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对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强化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省、市将适时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督查工作,各单位也应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综合治理进展情况报送工作。为便于填报,水利部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中设立电气隐患专报项目。请各单位于每月底前,将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同时填报电气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见附件);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要求,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9日前向报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2017年9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3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3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7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乡镇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本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2.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养老机构、救助站、儿童福利院、大考山公墓、殡仪馆、干休所等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乡镇养老机构、公墓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各乡镇养老机构、公墓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责任分工

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单位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按职责抓落实。

(一)民政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单位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全局电气综合治理的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二)救灾救济科要对各养老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养老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养老机构用电安全,对不规范的电气要求各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定期组织各养老机构老人进行用电指导。

(三)社会事务科要对救助站、儿童福利院、大考山、殡仪馆等单位定期进行电气检查,对不规范的电气进行整改并制定用电规范制度。对在建工程要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

(四)优抚安置科要注意干休所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的用电安全,定期进行用电指导,定期检查线路、插排等电器是否正常,对不符合规定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进行整改。对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纪念馆、县陵园、雪枫墓园、朱家岗陵园的电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格电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强化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人员的资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手机、LED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在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军干所、福彩大厅、民政项目建设工地等重点单位(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

(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单位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各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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