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人员7月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广元市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预测,并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有关因素,参照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制订了广元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
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1%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广元市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7%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广元市控制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4%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广元市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其职工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后,广元市各类企业应当按照“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调整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