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依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切实发挥考核工作导向和激励作用,搞好我局公务员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萍乡市审计局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朱广仁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增良、纪检组组长胡磊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民主选举干部职工代表3人,局监察室负责办理考核中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凡2015年底在编在册科级以下(包括正科级)公务员24人为考核对象(2015年新招公务员不评定等级),在职在编事业编制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一并参加局机关先进个人考核评选,副县级以上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考核。
三、考核内容
公务员的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严纪律、转作风、抓落实”专项整治为依据,重点考核“德”和“绩”,注重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结果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作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我局今年确定优秀等次4人;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对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五、时间安排
2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
1.召开动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三名考核小组干部职工代表(会前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
2.分管领导评鉴,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3.民主测评。本年度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评选一并进行,即由参加会议人员不记名投票产生候选人员,得票多的前12名为候选人员,每人最多一次投票12人,多投为废票。
4.考核小组审核考核人员身份。市局科级以下(包括正科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计24人,参加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市局事业编制人员3名,机关工勤人员4名,参加年度先进个人评选。
5.局党组审定。局党组将按照市审计局制定印发的《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指标以及临时交办任务情况,结合本年度民主测评产生的候选人员,进行审定;本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4名,局先进个人8名,经局党组会集中讨论通过,确定人选。
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