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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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上调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这将是我国连续第十二次增加养老金,这样做是为了缩小企业与公职人员退休金的差距,那么关于山西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随思而学教育来了解一下吧。

山西省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7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638元的补齐到2638元。

三、资金渠道

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延伸阅读:,1亿退休人员今年养老金上调6.5%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这是我国连续第12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首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上调6.5%,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

这是我国连续第12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前,调整幅度都是10%左右,今年为何确定为6.5%?

据了解,从2005年到2015年,国家连续11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达到2200多元,与2004年的月人均647元相比,提高了2倍多,年平均增长率12%左右。连续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保障了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使其更多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体现了社会公平。

人社部社保所金维刚所长表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购买力不降低,并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的参照系是物价上涨情况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同时也要兼顾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等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此次上调幅度定为6.5%,主要有两方面考虑。其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期进入了中高速增长期。GDP增速由2005年11.3%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6.9%,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由2005年的14.6%降到的10%以下,2015年进一步降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12年以来一直保持在3%以内,2015年下降到1.5%。综合来看,近几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已远远超过了物价涨幅,也超过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少地方,养老金和在岗职工工资倒挂现象突出。许多企业临近退休的员工发现,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职时高,养老金调整的频率也高于工资调整频率,出现了千方百计提前退休的状况。

其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十二五”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22亿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目已有8500多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万人,年均增长8%左右。而同期参保职工年均增长率由“十一五”期间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养老保险抚养比由2011年的3.16:1下降到2015年的2.88:1。随着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同步上调

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与企业养老“并轨”,实行同样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前,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实行退休制度,退休费主要与退休前工资挂钩,退休费的调整也主要跟着工资调整。“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

此次国务院决定在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上调,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一起按照统一的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消除了两者在待遇调整安排上的不平衡,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

金维刚表示,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有利于平衡地区差。此前,经济发达、财政状况好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幅度相对较高、调整频率较快,而一些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可能多年不调一次。有的省份,相邻的两个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幅度和频率都有很大差别。今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改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更有保障。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未到位,意味着这些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时还按原有水平领取养老金。不过,这段时间不会很长,预计待遇调整将在年内到位,届时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将按调整后的待遇领取养老金,并补上从1月1日起未领的调整部分。

此外,今年国务院部署的“6.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地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实际调整将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养老金发放有保障,今后逐步建立合理调整机制

调整待遇,基金是否有保障?

据介绍,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的确在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基金支出年均增长率19.7%左右,基金收入年均增长率16.8%左右,支出增长率超过收入增长率近3个百分点。不过,在财政补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每年的总收入仍大于总支出,累计节余不断增加。2015年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总收入约2.7万亿元,总支出约2.3万亿元,累计结余约3.4万亿元,可以支付17个月。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待遇后将确保发放,退休人员对此尽可以放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将继续给予补助,确保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这位负责同志同时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此次养老金上调虽然是同步调整,但资金来源不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用资金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今年养老金上调,明年、后年会怎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尽管企业养老金已连续上调多年,但尚未实现养老金调整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这让许多退休老人心里没底。

金维刚介绍说,国家已多次提出要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国外经验看,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普遍建立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对养老金水平定期调整,多数国家每年调一次,调整水平多与物价或工资指数挂钩,或综合考虑物价和工资增长状况,有的国家还兼顾人口结构变化等。此次调整就综合考虑了与工资增长状况、物价变动状况的关系,可以看作建立合理调整机制的开始。下一步,我国将总结连续调整养老金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尽快提出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的具体方案,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广大老年人基本生活有保障,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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