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两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今年多地人社部门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何宪近日表示,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到45%左右,地区附加津贴政策也有望在1至2年内出台。
近几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出台后就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金等和企业人员一样,随着正常调整机制而进行调整。而在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非每年都会进行调整,基本工资的比重也只占30%左右。
今年两会期间,何宪也曾多次提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改革问题,他表示去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政策实施后,已经达到了与其的目的,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到45%左右,此外,地区附加津贴政策也有望在1至2年内出台。
何宪透露,今年两会提交讨论的财政预算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上涨的预算提高了10%。但这不等于基本工资标准同步上涨10%,因为这里面还包含了基本工资正常提档升级所需的预算。他表示,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今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如果今年增长了,这个机制就基本算建立起来了。要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起来,这并非是确定每年一定要涨多少工资,而是在于每两年要固定涨一次工资,具体涨幅根据当年的情况来定。
此外,在养老金涨幅方面,据《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显示,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提高6.5%左右,但最后结果仍有待两会讨论之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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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调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