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欢迎大家参阅!
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从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将为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根据《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三种条件下领取职业年金。
第一种情形是退休后按月领取。《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第二种情况是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三种情况则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办法》明确,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编制外员工无法享受职业年金待遇
“编制外”事业单位员工将不能享受职业年金福利。专家认为,职业年金普遍强制建立后,编制内外员工待遇反差很大,会出现新的不平衡,这会促使政府扶持企业年金发展,倒逼企业年金规模壮大。、
一、职业年金是什么?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职业年金的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中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三、如何领取职业年金?
(一)按月领取
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二)一次性支付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余额继承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