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日照市退休工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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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日照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日照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近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再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市19.79万名退休人员,充分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据测算,我市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略高于全国5.5%的平均水平,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效率,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每满1年增加按1.7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6年12月31目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予以补齐。

目前,我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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