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求,鹤壁市社保局积极部署,结合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调整实际情况,将这次增资补发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于2017年7月底补发到位。第二阶段是待省厅下发有关文件后,再对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
第一阶段的调整养老金的情况如下:
1、市本级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的的退休人员31599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26182元,月人均增加143.24元。
符合普遍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31599人,月增基本养老金4164682.65元,月人均增加131.8元。符合倾斜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13493人,月增养老金349175元,月人均增加25.88元。调整养老金后,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209.8元。
2、调待后不满1000元符合补差特调人员359人,月增养老金6902.21元。
3、第一阶段调标后增幅6.9%。
第二阶段的调整养老金的情况如下:
8月份,对2016年退休人员进行增资,共计2046人,每月增资278792.75元,补发2017年1-8月增资额合计223万元。
至此,对市本级2016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33645名企业退休人员,从2017年1月起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市本级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0.5万元 ,人均月增加142.81元,人均增幅7.01%,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179.75元。2017年7月底对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增资补发到位,9月底对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增资补发到位。
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温馨提示:
1、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2、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3、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4、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5、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