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平均工资是多少,张家界平均工资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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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张家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382元,与2018年的67812元相比,下降430元,同比下降0.63%;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2258元,增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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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9年张家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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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县来看,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永定区、桑植县、慈利县、武陵源区,分别为70146元、65684元、65041元和61567元,同比分别增长-0.71%、-7.55%、-1.24%和10.57%。最高和最低区县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14(2018年为1.28),差距正在缩小。

表1; 2019年分区县张家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地 区2018年2019年增速(%)
全; 市6781267382-0.6
永定区7064870146-0.7
武陵源区556826156710.6
慈利县6585565041-1.2
桑植县7104665684-7.6

分行业门类看,全市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23280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6526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5285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83倍、1.28倍和1.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36729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602元,住宿和餐饮业42565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4.5%、57.3%和63.2%。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3.36,与2018年的3.05相比,差距略有扩大。从增长速度来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分别增长22.6%、13.5%和10.8%;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分别下降49.7%、11.9%和11.09%。在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表2; 2019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行 业2018年2019年增速(%)
合 计6781267382-0.63
农、林、牧、渔业506665613810.8
采矿业3894736729-5.7
制造业406414982322.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948061228-11.9
建筑业45683470142.9
批发和零售业45359470813.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8500752859.9
住宿和餐饮业3920742565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650972858-4.8
金融业1187841232803.8
房地产业6049061486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040058927-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688265419-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58335203113.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676238602-49.7
教育7753272079-7.0
卫生和社会工作9731786526-1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988169378-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2353739112.2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是国有单位76916元、股份有限公司71547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14倍、1.06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股份合作单位39185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8.2%。从增长速度来看,联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增长26.9%;其他内资单位增速最低,下降5.91%。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内资单位平均工资有所下降外,其他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都有不同程度增加。

表3; 2019年分登记注册类型张家界城镇非私营单位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2018年2019年增速(%)
合 计6781267382-0.63
国 有75557769161.80
集 体430744854912.71
股份合作36634391856.96
联 营363284609626.89
有限责任公司5084250322-1.02
股份有限公司7571771547-5.51
其他内资4633743598-5.91
港澳台商投资56564568120.44
外商投资460095235013.78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9年全部非私营单位全市共调查2180家,就业人员9.9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全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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