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副书记履职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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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现将本人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直以来,本人能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领导能力和水平,认真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各个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有了新的认识,从而使自己的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层次得到了提升;通过深入学理念,切实增强了“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大局意识、稳定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参加法律讲座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使自己依法办事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对一些涉法涉诉事件严格依法处置、按政策办事,进一步夯实了政法工作的群众基础;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提升了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立足本职,尽心尽力,扎实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深入开展

1、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提出“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求,切实加强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素质培训,积极营造“我要工作、快乐工作”的氛围,切实提升了政法委机关工作效能。健全完善政法委员会例会、重要事项报告、政法信息报送制度、执法监督制度、案件协调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工作计划报送制度、干部考核管理制度等八项政法委委员会制度。

2、强力推进乡镇政法综治中心、警务室建设。在本人的努力和推动下,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按照省、市要求和标准,以整合基层维稳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为目标,全面建成了高标准、规范化的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和警务室,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大力提升。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每都根据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区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干部下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召开群众座谈会、开展明查暗访、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组建了“红袖标”等群防群治队伍,开展街头路面巡查、排查,提高了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

4、全力推进技防进村入户工程。积极争取把技防进村入户工程作为2015度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在洋河镇、耿车镇、洋北镇等乡镇先期培育试点的基础上,重点推广安装十户联网报警器等多种家庭技防设备,做到整村推进、村组联网。在当全市乡镇政法综治中心暨技防城市建设推进会上,我区单元化技防进村入户工程做法得到大会交流。

5、组织实施小区“五进”工程。全面开展“零发案小区”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党建工作进小区、治安防范进小区、服务管理进小区、文化活动进小区、人文关爱进小区的“五进工程”,此项工作在全市社区、村(居)平安建设工作现场会上得到重点推广。

6、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城市基层和内部单位建立50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按比例配齐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电脑、数码相机、电话打印机等必备办公条件,保证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落实到位。

7、积极探索创新,率先建成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一套集实时报告、实时研判、实时指导、实时督查、实时反馈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综合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制成《平安月报》

8、建设法治文化长廊。为了提升法治文化的魅力与活力不断丰富法治文化的内涵、全区打破以往单纯培训教育格局,在古城街道建设了首个全区法治文化长廊,干部群众在上下班途中自然地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

9、开展农村学法守法“户户联”活动。针对农村地广人稀,普法不能常态化的现状,在农户中创新开展了适合农村群众的学法用法“户户联”活动。共建成学法守法中心户300余户,不仅满足了群众的学法诉求,而且有效地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10、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为了让法治建设的成果真正造福于民,每都梳理出10件为民办实事工程,并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1、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结合理念教育,每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强化作风、精塑形象、服务发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等活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教育激励广大干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争先创优。

12、明确执法监督标准,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相继下发《<中共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巡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执法监督监督巡视、执法示范点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等各项执法工作环节评定标准,强化执法监督的力度。

三、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自觉维护自身形象

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真诚待人,务实做事,清正廉明。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想问题、做事情,不徇私情,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使自身行为始终与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要求保持一致,自觉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

二是发扬优良传统,不搞个人特殊化。不铺张浪费,不贪图享乐,不乱交朋友,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养成勤俭办事良好习惯。在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对外交往接待中,坚持热情接待,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招待费用。

三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做到自己不谋取私利的同时,也不为他人谋私利。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四是坚决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在政法综治工作中,始终保持超然的政治品格,不为名利所累,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徘徊,在紧急关键时刻不犹豫,不为权欲醉心迷途,不为得失烦心计较,认真履行职责,努力维护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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