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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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报告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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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自学校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校纪委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充分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坚持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发展各个阶段的特点,紧紧围绕每一阶段的中心任务,结合上级要求,每精选一个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校电视台、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坚持抓好常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校培训、中心组学习的阵地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各级领导讲廉政党课178场次,校、院两级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和文件精神210场次。每为各级领导发送学习资料900余册,开展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沟通谈话300余人次,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廉的自觉性。

三是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通过岗前培训、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承诺书等方式有针对性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特定专项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六来共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承诺书760多份,增强相关人员的岗位廉洁意识。

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省警示教育基地,邀请上级领导作以案说法专题报告,购置典型案例的音像资料100余部,开通网上在线播放,推动和督促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五是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面向青学生采取潜移默化的方式,贴近校园、贴近生活,通过广泛开展廉洁知识竞赛、廉洁主题征文、专题讲座、传统廉洁文化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广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由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和支持,我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校园廉洁氛围日渐浓厚,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学校连续四先后被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授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第一,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中央和上级组织以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收费工作的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第二,强化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加大了对招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监督力度,着眼于预防,将关口前移,牢牢抓住关键环节,落实监督措施,防止暗箱操作。设立了招生监察办公室、新校区建设监察办公室,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招生监察办法》和《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签订廉政合同和廉洁自律承诺书;重点环节派专人进驻现场实施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等等,确保程序到位,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公开。近几来,学校每上万人规模的各类招生工作、数千万元的物资设备采购和维修工程,投资13亿多元的新校区建设均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受到上级和社会的好评。

第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适应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各二级单位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督促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深入抓好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积极推动校、院务公开,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获得上级肯定和群众的欢迎。

第四,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监督,每两节期间都发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厉行节约、遵纪守廉,并开展相应检查;坚持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制度。广大领导干部遵纪守廉、勤俭节约的意识大大增强。

第五,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处以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及时报告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坚持每底组织专门班子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途径,对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以适当方式通报和反馈检查与考核结果,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几来,我们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努力“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2015,省教育纪工委授予我校“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先后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工作规划》,总体规划了学校中长期反腐倡廉建设,与此同时,在《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每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门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构建了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的责任体系,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先后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专升本”招生工作监督办法》、《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办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行政监察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

三是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不定期地对学校已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干部职工按制度办事的意识,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认真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114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反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与实际不符的举报,通过调查了解及时给予澄清,保护干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案件剖析和一案一通报制度,坚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来,共查办案件6起,并给予党纪处分8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开除党籍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

回顾近几来的纪律检查工作,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监督富于实效。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讲大局、谋发展,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07学校被省纪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一是少数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意识不浓;三是少数党员存在不思进取、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的行为。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学校发展大局中来展开。我校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来进行,置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要对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及时跟进,各项服务、监督、保障工作抓紧抓实,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要将反腐倡廉建设主动融入到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去,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整体加以推进。

2、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一要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要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惩防并举,正确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一切从学校实际出发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教育在先、警示在前,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更是成绩。要将惩处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对待犯错误的同志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又要耐心帮助以教育本人、警示他人。要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监督。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

现阶段学校处在转型发展的新的起点,本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新形势、新任务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一届纪委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稳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本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

做好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必须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维护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要按照全面协调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要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把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与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及广大师生支持参与结合起来,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更加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切实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丰富教育内容,特别是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宣传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必须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依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必须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三)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本单位的党员干部,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各分管领导在管好分管范围业务的同时,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抓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要加大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力度,加强对履行责任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在加强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认真查处违纪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坚持查办具有行业特点、影响教育和学校声誉的案件,特别要以查办领导干部、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对蓄意诬告他人的要严肃处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各类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行为坚决查处。

(五)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体要求加强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教育,增强执纪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严格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坚持严格要求,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廉洁自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宗旨,发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忠实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党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及其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作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位代表,艰辛成就伟业,奋斗创造辉煌。本次党代会绘就了我校发展的新的蓝图,让我们团结一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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