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内容?
“四种形态”为: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提出意义是什么?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面”,不是针对个别人或部分人,而是立足全党,将纪律建设挺在前面,制度建设抓在手上。
“四种形态”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就要求基层组织生活会要常开,要开出成效,批判和自我批判要红脸出汗、甚至落泪,不能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要坚持,党员思想教育要经常,让干部不想腐。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就是要求反腐倡廉,防患于未然要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不能让我们的干部要嘛是好同志,要嘛是阶下囚成为常态,要将预防腐败工作做实做细,关键在制度建设,建立权力公开运行机制,让干部不敢腐、不能腐。
延安整风运动中,毛主席就曾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反复强调:“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的。”“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对党一贯方针的传承,体现了反腐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理念,是全面从严治党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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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王岐山近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王岐山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是实现总目标的坚强保证。王岐山明确提出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也进一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信号,即全面从严治党绝不仅仅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而是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党的纪律的作用,有效发挥党的先锋队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的坚强领导核心。
相当长时间以来,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不但丧失了先进性,还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观念淡薄,在选举投票时才认识自己的党员身份,平时生活、工作中完全没有党员的样子,甚至连普通群众的标准也做不到,遇到一点小事斤斤计较,遇到工作推诿扯皮,遇到好处争名逐利,遇到困难退避三舍,谈何发挥先锋队的作用?一些人拿没有构成违法犯罪作为挡箭牌,岂不知遵纪守法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底线,党员除了遵守法律外,还应当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还应当是社会的先进分子!
中央已经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反腐败没有休止符,打虎拍蝇还将继续下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与此同时,以后党章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党纪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当得到充分发挥,预防腐败将成为重点,真正体现出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查处腐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内法规建设,需要用党章、党纪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体现出党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