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一:
201X年对区档案局和区司法局两个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的审计,单位领导对审计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检查,对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库存现金余额过大问题,组织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健全日常财务支出报销制度,对当即发生的支出及时予以核账报销,避免年终、年初集中提取库存现金问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在今后会计期间库存现金余额不超限额 。
二、针对财务核算不够准确问题,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今后核算准确无误。
三、对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单位现金和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确保财政核算真实性。
2017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二: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永兴县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做出了加强审计整改的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县财政局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用款单位1500.31万元问题。1.县财政局国库股未及时拨付的预算支出资金1250.31万元,已于2013年2月份拨付。2.县财政局经建股未及时拨付的预算支出资金250万元,其中:2011年廉租房县级配套经费50万元,财政局相关股室将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工程结算,根据项目缺口情况拨付;县重点工程老欠款2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拨付资金119.21万元,余款将根据实际情况拨付到位。
(二)关于未及时拨付专项转移补助资金13563.53万元问题。因财政资金调度异常艰难,县财政局在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基础上,将对指标款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拨付。
(三)关于无预算的拨款作暂付款结转下年34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将该款项列入预算安排。
(四)关于违规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出1050万元平衡财政预算问题。县财政局在2013年度财政决算中已经纠正。
(五)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在2013年的政府预算体系中,县财政局逐步完善政府基金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已将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基金预算进行规范管理。
(六)关于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向县人大汇报,请求同步批复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三项预算。同时在以后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将逐步规范,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七)关于非税资金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2429.57万元问题。该款项已于2013年2月份缴入国库。
(八)关于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各项专项资金4163.24万元未按规定拨入相关专项资金专户管理问题。1.教育资金525.65万元已于2013年1月拨付到位;2.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13年3月拨付水利资金专户500万元;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月拨付1314.12万元到专户,未拨付的专项资金财政将按照项目进度分批拨付到位。
(九)关于专项资金494.33万元长期挂账结转问题。1.县财政局农业股扶贫资金专户长期挂帐资金11万元,属历史遗留问题,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正开展一一排查清理,拟定方案处理好。2.县财政局农业发展资金专户“暂存款”以前年度挂账143.51万元。一是退耕还林现金补贴85.87万元,县林业局正开展面积核查和公示工作,待面积核实上报以后,拨付到财政补贴系统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二是09年棉花良补2.49万元、09年玉米良补23.11万元。目前,正与省财政厅结算,待结算后,如确为省多下达则由省下达抵减指标通知;三是林业生态防火恢复15万元、其他农业发展资金14.04万元,待县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出具审计决算结论后,予以及时拨付到位。3. 县财政局经建股基本建设资金专户长期挂账城市绿化、水厂改扩建、退耕还林种苗等项目资金339.82万元,财政局经建股进行了专项清理,根据清理情况拨付了部分资金,截至5月挂账余额为241.14万元。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深入清理,争取逐年减少挂账数额。
(十)关于滞留财政补贴资金78.65万元问题。县财政局补贴股已于2013年12月4日将补贴结余资金78.65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十一)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补贴资金78.07万元问题。县财政局正督促相关单位和乡镇及时清退。
(十二)关于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10.21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3年12月将利息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并将部分专户清理销户。
(十三)关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4.23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按永审决[2013]10号文件要求,于2013年12月26日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划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