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1】
按照市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张汪镇党委严格对照检查内容,紧密结合张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从严抓好思想教育,大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学做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学在深处、干在实处,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及具体措施。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制定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利用党政联席会议、周一例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今天我来上党课”、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专题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增强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先后举行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30余次,赴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20余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 场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枣庄、滕州两级市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
二是从严抓好管党治党,聚焦党建主业强化责任落实。围绕落实好基层党建9项重点任务,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科学研判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把从严治党管党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镇党委与133个基层党组织逐一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班子成员均能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注重维护班子团结,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关心班子成员的成长,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好村级党支部每月28日的党员活动日活动和机关党支部“四点钟学堂”活动,要求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强化薄弱班子建设,累计选派27名机关干部挂职薄弱村“第一书记”,转化提升后坝桥、小李楼等薄弱班子24个。
三是从严抓好执纪监督,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中央、省、枣庄、滕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和组成人员。完善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张汪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等文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化责任落实,2017年组织各层次共签订责任书2659份,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0份。针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怠慢的问题,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从严抓好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17年累计对62名村级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顺利召开了张汪镇第十三次党代会、张汪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及新一届党政班子成员选举工作。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敢为人先,全镇上下形成了创新务实、奋力赶超的良好环境。
五是从严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实处着力、真管真严。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枣庄、滕州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针对机关干部慵懒散等问题,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制定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进行梳理汇总、通报曝光。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坚决执行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活动开展以来,镇纪委备案批复党员干部申请73人次,签订承诺书73份。
六是从严抓好惩治腐败,广泛凝聚转型发展正能量。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和重要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释,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根据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确保镇纪委聚焦主业,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做到专职专责。成立了纪委信访接访室,配齐了办案设施,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总之,张汪镇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镇党委将继续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力度,为打造煤电工业强镇、建设幸福张汪提供坚强的保障。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2】
2017年,我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柏林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问题、作风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每次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8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线图”。局党组深刻认识“三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把支持和推动“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根据“三转”要求,经党组研究,对局纪检组长的具体工作进行调整,从分管职能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收缩战线、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既是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全力支持和保障“三转”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
三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初,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局机关各科室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一是制定方案,构建惩防体系。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对构建惩防体系中有关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并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更加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内容,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 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浏阳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社区矫正、法律服务行业等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纠纷和惩治等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八项规定。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修订《浏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财经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使用,规范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活动纪律。
三是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局党组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提高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按照市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常规教育,提高思想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分类施教,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干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根据市委部署,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当好表率、率先垂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加;突出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主题,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了加强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编印《浏阳市司法局作风建设守则》,分发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促进学习常态化。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结合书记讲党课制度,由局党组书记专题讲解党内两项法规,进一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邀请市委党校李安副校长主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组织开展“维护司法公正”主题讨论,特别是结合我局退居二线和退休干部违纪案例的深刻教训,有针对性的提升干部廉洁意识。
三是开展党性锻炼,划定思想红线。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干部们触动很大,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明底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将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打硬战、作风优良、绝对忠诚的强大队伍。
四、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人,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严格落实行政主职暗访工作制度,围绕行业行风效能建设热点问题开展暗访检查,全年共开展主职暗访检查50余次,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出,并跟踪检查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介。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严肃值班备勤纪律,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备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监控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局机关进行全覆盖监控,实时监督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状态,着力培养良好的机关工作习惯。对乡镇站所我们制作了《2017年度作风转变满意度测评表》,邀请32个乡镇主管政法工作领导对司法所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四风”问题以及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评价,发出问卷32份,收回有效问卷20份,对基层司法站所的工作作风进行督查考评。
二是正风肃纪长效化。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工作长效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以及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建设活动。专门建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结合“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不定期的针对局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中午就餐情况和上班上网等进行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督办制度、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正风肃纪行动全覆盖、长效化。今年来,查处问题6起,查处人员6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名,其中包括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人员2名,酒后驾车人员2名,违规经营企业人员1名,上班浏览网页人员1名。调查办理信访案件1起,核实处理律师投诉8起,对全系统形成了强大震慑。
三是专项督查制度化。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强化监管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先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和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组织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跟踪督查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各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关注重点执法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教育和防控;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调查,对工商注册的11家法律服务公司进行摸底,依法进行清理,提升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法纪意识,净化服务市场。按照上级的安排布署,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以“组织帮查、干部自查”的方式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强了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