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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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1】

为了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督,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迅速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以及市局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对全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截至3月2日,我区对在矫131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全面排查走访,做到不留死角。2月24日至3月1日,对我辖区5个司法所所有服刑人员进行了走访。2月24日,大通司法所对辖区内的 17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入户走访,共排查出暴力犯罪及严管人员9名,加强了对此9名服刑人员的管控。大通司法所17 名服刑人员均未发现异常现象。2月27日、28日,上窑司法所对辖区内的2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走访。走访通过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情感生活状况,周围邻里关系等,掌握重点人员。2月27日至3月1 日,孔店司法所对全所在矫人员进行了走访,孔店所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关注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获取服刑人员的真实想法,做到掌握其动态。洛河司法所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属、村社区责任人逐一见面,逐一谈话,充分了解了在矫人员的思想、生活状况,做到账册清明。九龙岗司法所对辖区内27名服刑人员逐个走访,掌握其真实思想动态,做到人头清楚、活动轨迹明确。截止目前,大通区131名社区服刑人员已全部排查到位。通过对服刑人员个人、家庭、邻里、村居等全方位立体走访,做到明确掌握服刑人员思想动态,行动轨迹,排查无死角。

二是多方齐抓攻关,提升矫正成效。我局组织各司法所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联合开展集中点验训诫,教育学习。通过点验学习,使服刑人员做到明确身份,端正态度。同时司法所定期与各矫正人员的帮扶小组进行交流信息,确保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动态,在此基础上与所在村两委相关人员进行联系,使其在日常生活中多关注在矫人员的行为态度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与司法所联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三是落实帮扶教育,确保责任到人。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包人到案”(即一个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成员按照矫正方案帮扶教育一个重点矫正人员)责任制,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原因和个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有效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对于矫正人员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提供临时救助,通过联系民政部门、街道和村委会反映其实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其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教育帮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责任明,及时掌握了矫正人员思想波动,引导和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其再犯罪。

四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脱管漏管。我区严格落实服刑人员报到、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定位手机与电子腕带做到每天必查,所有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严格落实“双八”劳动学习制度,对思想懈怠人员进行及时教育,对违反规定者给予严厉处分。

五是注重档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我局组织各所将所收集的详细情况汇总成表,矫正人员的所有信息清晰明了,便于今后更好管理。同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做到每月一排查,重大节日必须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全面掌握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向,并认真做好动态分析,针对分析出的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努力将安全隐患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此次排查,了解到全区131名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稳定,去向明确,未发现异常现象。

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2】

根据夹江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夹司【201X】40号文件精神,全力确保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我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

我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止今年7月底,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名,已矫正期满解矫的有9人。目前在矫正的有4人,全部为缓刑人员。在矫对象从年龄来看4人全为成年人,其中60岁以上只有1人,其余3人年龄均在45岁-60岁之间;从犯罪类型看,其中非法持有枪支的3人,聚众斗殴的1人。今年7月份,我所已实现利用司法定位手机对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控管理。

二、规范管理,强化教育

(一)落实日常动态管理。一是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核实,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是否有重新违法犯罪的迹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二是规范日常化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情况,司法所通过定位系统每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次定位检查,查找关机、欠费、离开监管区域、人机分离等情况,掌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上报外出目的地、外出时间、外出原因,经司法所核实确认、审批同意才能外出,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严防脱管、失控现象发生。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及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操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发现不经请假而擅自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

(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对有可能出现的思想情绪不稳定、认罪态度不深刻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亲情、友情等促进其转化。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警示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从法、理、情的角度去疏导社区服刑人员消除积怨,消除对他人、社会的仇视心理。对思想波动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积极化解其不良情绪,消除其再违法犯罪心理,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顽固,不能正确看待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应付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不能从内心,从本质上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对别人造成的伤害。二是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家境非常困难,我们又没有直接有效的救助帮扶措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水平有待提高。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扭转歇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被动现状,近日,歇马司法所落实下列措施来整改社区矫正工作:

一、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在201X年8月5日前通知在矫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并按要求完善各项档案材料。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在充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的情况下,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重点管理对象和非重点管理对象。建立重点监管人员名单,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同时,针对不同性格、思想、生活环境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对于情绪低落,思想悲观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安身暖心,实施心理疏导,使其重燃生活希望;对于存在抵触心理、拒不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方法;对于患病及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制定合理计划,提高工作效率。每月定时制定走访计划表,确定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时间,确保每月28日前做好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月末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完成月排查分析报告,确保当月工作按时完成。

四、坚持两项原则,严把审前调查关。一是全面调查原则,凡是同案件形成和案犯处遇有关的各种事实因素,都纳入调查的范围。二是直接调查原则,必须做到直接接触、实地考察,以保障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调查结束后,进行后期跟踪,继续做好对被调查人的教育、感化工作。

五、运用管理系统,加强监管力度。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输入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内容处于最新状态。利用GPS定位管理系统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查询,掌握矫正对象的实时活动范围。在节假日到来前,利用系统的短信平台向矫正对象发送慰问与警示信息,确保矫正对象节假日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六、利用走访谈话,掌握实际情况。根据矫正对象的处遇等级进行相应的家庭走访。矫正对象如有以下情形,对其进行特定走访:没有及时电话汇报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或公益劳动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月度、季度考核的;定位手机出现关机、停机现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矫正对象有重大事项发生的,如家庭住址变更、工作单位变换、结婚、生病等。在走访谈话过程中,注意谈话技巧,做好走访笔录,及时准确从谈话中收集有效信息,真实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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