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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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满足广大适龄儿童对优质启蒙教育的需求,结合县域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教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以“促普及,抓规范,重特色,上水平”为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强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财政支持、多元投入”的发展机制,加快普及学前3年教育,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现状

全县现有人口31万,辖9镇1乡(20XX年计划撤并2个乡镇),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7所,其中城区有县办示范幼儿园1所,青化、汤峪、齐镇3个乡镇各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附设学前班的公办小学2所,21所民办幼儿园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县目前共有3-6周岁幼儿8287名,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7616名,学前一年入园率为98.7%,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1.9%;全县现有保教人员349名,具备幼师资格的教师163人,专业合格率46.8%。据测算,全县每年新增幼儿约2100名,现有0-3周岁幼儿7260名。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基础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保教水平显著提升。但投入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县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以县示范幼儿园为引领,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实现教育发展的结构性新突破。用3年时间,共计投入6700万元,在县城城区建成3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2-3所公办幼儿园,保留12所办学条件好、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二)、具体任务

--20XX年,投入2900万元,在县城城区新建1所高规格、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在 各改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实提高 公办中心幼儿园内设配备,县示范幼儿园创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初步建立县、镇两级公办幼儿园网络体系。实现学前一年教育全普及,力争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3%以上。

--20XX年,投入1400万元,建成1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 各改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建成县、镇两级公办幼儿园骨干体系。更新充实公办幼儿园内设,提高办园层次,创建一类园3所;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力争幼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达到60%以上,促进学前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实施民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规范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力争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解决“入园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20XX年,投入2400万元,在 各新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1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 各改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优化保教管理,创建一类园5所,壮大公办幼儿园骨干体系;实施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工程,打造一批特色幼儿园;力争使幼师队伍专业合格率

达到85%以上,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四、行动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县政府从20XX年开始起,将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作为对各镇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坚持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王丽同志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物价、人事、公安、卫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学前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在县教体局设立办公室,由县教体局局长杨广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教体局成立推进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管理职能。县政府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局负责抓紧完善政策规定,严格准入要求,加大基础建设,充实师资,深化教研,加强对保教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编办负责根据国家要求,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把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建设局和国土局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局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和教职工社会保障政策;综治办、公安局负责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民政、工商、质量监督、安监、食品药监等部门分别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二)加大投入,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幼儿园建设

1、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经费投入。一是把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财政预算,积极筹措经费,逐年增加投入,建好、管好、办好公办幼儿园。二是实施项目带动,在落实县级配套、争取省、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工程”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加大争资金、跑项目力度,参照《陕西省幼儿园建设标准》,按“新建1所500万,改建1所100万”的投入,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三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突破幼儿园建设资金瓶颈。采取“政府拨一点,幼儿园挤一点”的办法,分期付款,添置内设,自主滚动发展,不断提高办园层次和水平。

2、整合布局调整资源,解决公办园建设的校舍问题。采取“分类实施、撤并同步、功能转换、重复利用”的办法,在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学校撤并后的闲置资源,按照“把设施配备条件较好的初中改建成联合小学,把位于乡镇中心区的小学改建成公办幼儿园”的模式,改扩建一批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

3、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在城区建设中,立足统筹城乡一体化大背景,按省级优质园标准,认真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20XX年起,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一律不予审批。对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区住宅小区,开发商应缴纳幼儿

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竣工验收要重点检查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园舍经发改、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属国有教育资产,应交由县教体局管理,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4、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坚持“公民办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创设条件,鼓励和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完善配套政策,落实税收、教育用地、园舍建设等优惠政策,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办园质量较高的民办园给予适当的奖励。二是核算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实行弹性收费,适当提高民办园收费标准,保护和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办园的积极性。三是由县教体局负责,落实“六同”待遇,把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统一管理。

(三)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努力提高保育质量

1、规范办园行为。一是严格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民办园按优质园、标准园、合格园,公办园按省级示范园、一类园实行分类定级评估,鼓励民办幼儿园开展特色品牌建设。三是加强安防措施。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落实安保设施和人员设备。协同公安、交管和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大对幼儿园校车和食品卫生的联合监管。四是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厉查处取与赞助费和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为由收取额外费用等违规行为。

2、提高保教水平。一是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

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xx幼儿保育保教常规要求》,明确学前三年保教目标,规范使用幼儿教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二是健全教研网络,大力开展学前保育、教育研究,依托课题引领,推动学前保育水平提升整体。 三是坚持开展每年一次,两年一轮的学前教育督导活动。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人力,聘请专家,通过实地考察、查看资料、现场咨问、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幼儿园设施建设、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师资建设和卫生保健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视导检查,努力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幼儿园。

3、拓展服务功能。在县示范幼儿园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县直属示范幼儿园和各镇中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四)加强师资建设,努力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质

1、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一是对公办幼儿园进行独立核编,按照“一班两教一保”的标准,核定配齐专业教师和保育人员。二是公开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师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计划20XX年招聘30名,20XX年30名,20XX年30名,三年共配备90名幼儿专任教师充实到公办幼儿园。三是将撤点并校后在小学任教的幼师专业的教师进行分流,选拔一批热爱幼教、素质高的年轻教师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2、加强师资培训。制订和完善幼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大力开展以提高保教能力为重点的幼儿师训,建立三年为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园长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建设业务优秀、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3、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幼儿教师须持有幼师专业资格证,保育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受通过保育培训。公办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参照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水平。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加强宣传督查,确保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1、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学前教育的成绩,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

2、实施专项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依据《xx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各部门、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全面落实经费投入、资源配置、保教管理、人员待遇等要求,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3、健全多维监控机制。通过家长评议、专项督查和社会调查等方式对幼儿园办学效益进行评价,扩大幼儿园管理开放度,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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