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汇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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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党员经常活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发党员内在活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党员活动日计划,欢迎参考。

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1】

根据《关于在区人社局系统基层党支部中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实施方案》(盘组通〔201X〕9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经常活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发党员内在活力,区人社局机关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如下:

一、活动要求

坚持“党员固定活动日”与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志愿服务、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评星定级等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党组织活动,确实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严起,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范围

“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区人社局局机关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中展开。并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视情况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参加。长期借调在外的党员,可以参加借调单位党组织的“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老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局党委同意,并经公示,可以不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并以适当方式安排好他们的组织生活。

三、 活动组织

为加强对区人社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执行力,结合实际,成立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工作组织小组。主要负责区人社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的日常工作,实施计划拟定、材料收集、撰写等。成员由李春梅、丁江洁、孟德明组成。

四、活动方式

每月半天时间为区人社局机关党员固定活动日,具体时间见工作计划表。

  五、活动内容

各级党组织重点围绕以下十项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1)传达上级精神,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传达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2)通报重大事项,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

(3)听取党员意见,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组织上好党课,以党性教育,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史国史、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和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学习。

(5)开展志愿服务,结合区人社局机关挂钩帮扶社区(村),组织机关党员进社区、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开展扶贫助残、法制维权等公益服务活动,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召开基层党组织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5日之间完成,鼓励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和两新组织创意组织生活。

(7)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严格规矩、严肃纪律”组织生活宣传教育,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抓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机关党支部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主题、统一部署、层层推动、步步落实。

(二)加强创新,提升实效。运用新思维新手段,确保流动党员固定活动日有效落实。创新举措与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提炼,定期上报。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贯彻执行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深入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每年度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与各级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挂钩。

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2】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1X年度“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使党员教育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监管服务任务提供精神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对象

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对象是局全体党员。退休党员因体弱患病或居住外地而不能参加的,经本人申请,局机关党支部同意后可以不集中参加组织活动,党支部应将活动情况和有关材料告知本人。

三、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日。如逢法定节假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调整。

四、主题内容以支部为单位,围绕“党员活动日”活动主题和党员需求,结合工作实际设计菜单。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吸引力,提升活动实效。当前活动主题是“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党务公开民主议事、服务群众解决问题”。

1、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引领,通过“三会一课”、专家讲座、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抓好党员三项教育:一是党性观念教育。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党员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党纪等内容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二是主体地位教育。组织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思想汇报会、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让党员在听、看、讲、学、写、评中增强主体意识,提升思想境界。三是能力素质教育。通过读书看报、专家授课、参加培训、收看电教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开拓眼界、增长知识。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党务公开民主议事。坚持党务公开,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民主议事活动。一是通报交流重点工作。将本单位、本部门或本支部的一些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决议向党员进行通报,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质询疑点问题。组织党员对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了解到的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和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一些问题提出质询,由党组织予以答复或办理。三是评论舆情热点。引导党员关心社情民意,关注社会热点,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启发党员发表正确观点和见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组织开展服务奉献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平台,走进基层,走近群众,了解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密切党群关系。一是开展联系群众活动,通过,“四解四促”、牵手行动等,组织党员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帮扶对象,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餐用药安全咨询、服务食药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以及治安维稳、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等事项,组织好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的具体措施,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自觉参加,履行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义务。要通过“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发挥好党员表率作用,带领全体职工为党的事业而共同奋斗。

2、加强领导。局党组将强化“党员活动日”制度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排。机关党支部主抓“党员活动日”的活动组织,形成具体计划,努力使丰富内容,效果明显。

3、积极宣传。加强“党员活动日”的宣传引导,利用学习园地、宣传栏等平台公示信息,传播教育主题,表扬突出党员,让职工感受党组织的“主心骨”和党员的“先锋队”作用,营造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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