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安全工作计划1
一、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主要任务:从 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拆除重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校舍、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年完成任务总量的30% 年完成总量的60% 年完成总量的10%
二、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
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 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校安办下设五个工作组,其中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设在县教育局、排查鉴定工作组设在县建设局、资金管理工作组设在县财政局、项目推进工作组设在县发改局、监督检查工作组设在县监察局。
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校安办做好校舍安全工程改造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二)排查鉴定
由排查鉴定工作组牵头,并和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共同制定排查鉴定方案,依法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逐室排查。排查鉴定工作组要将排查结果分ABCD四个级别形成鉴定报告。C级校舍由排查鉴定组做出加固改造方案,D级校舍必须拆除重建。
(三)科学规划
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本着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 年度C级校舍加固改造计划和D级校舍重建计划,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整体加固、改造规划制定工作。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1校舍安全工程改造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两部分构成。地方专项资金部分按省级和县级55分担。
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经费由省、县按55分担解决。
县财政局应采取预算调整等相应措施,足额安排 年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排查鉴定费和充足办公费。 年和 年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要列入同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县发改局要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县民政局要通过慈善总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募捐。布局调整撤并校的校园、校舍应由县教育局与县财政局共同协商后进行拍卖,变现后集中用于校舍安全工程。
根据国办发[ ]44号文件规定,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全部予以免收。涉及经营性收费,应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免、缓。乡镇政府对工程建设所收取的各项费用一律免收。
2设立 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拨付工程款。
(五)规范运行
校安办根据各年度计划,按时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进行,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政府采购、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
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工程建设必须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严禁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对各项目学校的招标书、投标书、图纸、合同、各施工阶段的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要全部归档。
三、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
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与管理、监理、质检等单位要各负其责。校舍安全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期间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问题,保证师生安全,保证项目学校正常运转,加强项目学校管理,定期向上级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学校校舍安全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师生的和谐发展和校园的平安稳定为目标,着力学校安全工作的网络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建和谐校园、创品质教育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2.健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3.强化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全方位排查,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5.定期检查,及时逐级汇总上报。
6.完善各种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应急处理预案,最大限度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多方联动、相互协同;预案充足、督查到位。
四、工作内容:
(一)教育教学安全。
⑴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育人,注重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谨防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的产生。
⑵由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时,首要考虑的必要因素是安全,并在此基础上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确保师生活动安全。
⑶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指导并监督学生的活动。根据活动内容,针对不同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适量活动。
⑷课堂及活动中,学生必要使用的器材或自备的工具,教师要作出明确的要求和细致操作指导,确保学生使用和保管的安全。
⑸建立完善的学校、年级组及班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比机制,做到要求明确、督查到岗、评比客观、公布及时、指导到位,形成学生规范有序的学生一日学习生活氛围。
(二)食品卫生安全:
⑴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食堂操作程序。逐条对照并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办好食堂。重点做好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检查力度,坚持持证上岗、坚持落实进货品质验收和饭菜留样定期送检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⑵切实做好学校各室场及食堂、宿舍的卫生保洁工作。
⑶重视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避免流行性疾病在校内流行和传播。做好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控制、上报工作。
⑷定期检查师生饮用供水,使用饮水机时要防止学生烫伤。
(三)交通、消防等生活中各类安全:
⑴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对学生进行遵守交通法规及乘车安全教育。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学。
⑵加强家长自行组织包车接送的车辆管理。要求车辆和驾驶员证照齐全,并按指定路线行近学校和泊车,不得超载。
⑶各班要坚持排队放学制度,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
⑷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学会使用应急消防设施。
⑸加强防溺水、防漏电、防煤气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⑹倡导健康、文明、安全学生的校外交往活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四)校产校舍安全:
⑴每学期开学前组织全方位、地毯式校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排除。
⑵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⑶加强保卫工作,按时巡查校园,检查学校各种防盗防火设施是否正常。
⑷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宿舍不得使用明火,师生宿舍均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充电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⑸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⑹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⑺遵守学校财务存管制度,确保学校财产不受任何损失。
⑻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五)网络安全:
⑴网络管理人员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⑵加大网络安全设备与软件的投入,确保校园网络畅通,学校网站正常。
⑶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与管理,禁止学生进入社会网吧行为,致力提高学生对网络有害信息的防堵能力,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六)预防自然灾害安全:
⑴注重对学生进行预防自然灾害的教育,使他们们了解自然灾害,增加对自然灾害的认识。
⑵学校定期举行疏散演练等,增强自我防备应对能力。
五、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学校橱窗、板报、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晨会等各种教育阵地,创造安全教育氛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出台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制度,分工到人,明确责职。学年初各部门分别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
3.安全工作做到时时有人查,日日有记载,周周有汇总,月月有小结。
4.抓住“全国校园安全日”和“学校安全管理月”等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5.按照“规划实施??检查总结??调整提高”的步骤,积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