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公司工作计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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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之后,国家开始调整产业结构,煤炭消费格局发生了变化,煤炭市场供求关系也发生了改变,破解产能过剩便成为当前煤炭行业发展。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煤炭销售公司工作计划,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煤炭销售公司工作计划(一)

一、20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煤炭销量完成万吨,超考核计划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万吨。洗耗万吨,完成产销率100%。

精煤销量完成万吨,超考核计划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吨;

煤炭销售收入完成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亿元; 商品煤平均单价元/吨,比去年同期减少元/吨; 期末库存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万吨。

二、工作中的亮点

1、精煤销量创出新高。坚持精煤战略不动摇,具备入洗条件的原煤全部入洗。全年完成精煤销量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同时也为企业创出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保持合理的市场结构、产品结构是营销工作战胜困难、取得成绩的坚实基础。依托本地煤炭品种低灰、低硫、发热量高、粘结性强的品质特点,坚持与冶金、焦化、电力等实力强、资信度高的重点战略用户的合作,从为用户提供“整体能源解决方案”的角度出发,设身处地的为用户着想,用户需要什么样的产品我们就供应符合其需求的产品,从而牢牢地把握住了市场份额。同时,工作中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合理确定产品比价,以精煤、优质混煤

为主打,以洗混、煤泥、次块等为辅助,充分发挥出各品种的市场价值,最大程度地为企业赢得效益。

3、铁路运输工作在困境中一枝独秀,运量处于领先地位。在今年十分困难的市场形势下,始终盯紧各大用户,通过加强与上级运销调度的请示沟通,发挥市场结构、产品结构的优势最大限度地争取铁路运量。同时加强了对储装运系统的维护保养,加强了对装车矿点的停时考核,努力减少装车组织中延时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特点

1、“准、对、稳”:市场行情把握得准,应对措施制定得对,营销工作运行平稳。

年初,市场出现短暂的供不应求现象。我们通过加大精煤产量、上调精煤价格等措施准确把握住短暂的市场行情,在元月份完成商品煤销量万吨,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实现了开门红。进入二季度以后,市场突然变化,需求下滑,价格下降,商品煤库存一度攀升至近万吨。为了迎接市场的挑战,我们根据上级强化营销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应对措施,成立工作组分片对用户包干促销,从5月份开始,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到8月底,将库存降到了合理水平以内,保证了矿井的正常生产,实现了营销工作的平稳运行。

2、“新、严、实”:开拓新市场新用户,严格制度管理,做实物流贸易。

一是在全力稳定老用户的基础上,创新思维,变坐商为行商,

积极开发新市场新用户。今年陆续开发了公司、公司、经贸公司等新用户,既扩大了市场份额,又解决了高硫低热值混煤销售困难的问题,为全年销售任务的完成做出了贡献。

二是严格制度管理,用完善的制度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细化了责任目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个人,明确考核奖罚标准,从而调动了各责任科室和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保障了营销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抓好煤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年初下发的《从源头提高煤炭发热量管理措施》、《原煤煤质采样办法》、《煤质选煤运销专业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和《混煤煤质考核办法》等各类文件进行考核兑现,使矿井发运混煤热值比计划提升大卡,既促进了煤质管理工作,又提高了经济效益。此外,还出台了职务消费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务用车、公务招待的范围和标准,规范了出差人员报销制度,杜绝了浪费现象,有效地控制住了各类费用的支出额度,没有超支现象。

3、党务工作积极跟进,推动整体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我单位党务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领学、分散自学,查找存在的问题,堵塞了漏洞,改善了作风,树立起了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处事的浩然正气,为营销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面临的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

一是市场趋势没有根本性好转,煤炭需求持续萎缩,火车运量呈现下降趋势,销售压力巨大。

二是商品煤价格依然处于下滑的态势。

三是部分矿井商品煤硫分、灰分升高,造成销售困难。由于地质条件的影响,个别矿井的混煤热值低、硫分高;某矿的精煤灰分高,达9.5-10%;某矿精煤硫分高,而且将持续一定的时间,给销售带来了困难。

四、市场分析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产业结构也将发生深刻变化,煤炭减量的因素越来越多,煤炭的替代能源越来越多,供过于求这个趋势会越来越严重,黄金十年期间煤炭行业的大量投资所产生的产能还将陆续释放,进口的煤炭也越来越多,目前虽然煤炭价格有企稳态势,但综合国际、国内以及行业等各方面因素,特别是环保因素的制约将进一步加重,煤炭市场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根本好转。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环保的监管力度、环保的制约因素更加显现,煤炭市场的形势可能更加严峻,预计煤价将维持低位运行。

五、20年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指示、指令,紧紧围绕营销中心的整体工作部署,坚持以商业模式创新为主导,以增收创效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在努力增加商品煤销量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在稳固现有市场份额、

维系和发展好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加大质量管理力度,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为促进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是科学调整市场结构,优化市场布局,保市场,保运量。在稳定、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发新市场,特别是开发资信好的直接用户,以扩宽销售主渠道,确保煤炭营销工作的平稳运行。加强与用户沟通,积极开展用户走访活动,不断加深感情,促进供需合作与发展。积极与车站协调,科学合理地做好空重车取送工作,保证商品煤及时外运,保证商品煤发运量,实现产销平衡。

二是适应新形势加强市场调研,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发挥销售业务人员的作用,及时搜集、反馈市场信息,积极深入周边矿井、港口、码头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科学制订营销策略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三是坚持实施精煤战略,努力增加精煤销量。尽力加主力矿井原煤的入洗量,确保实现效益最大化。顺应市场的变化,建立配煤中心,实现高硫煤配煤销售,在逆境中寻找切入点突破口,抓住机遇努力为企业创造效益。

四是积极实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服务意识,从“能源综合利用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角度出发,按照客户的需求,重新定位煤炭营销工作,努力提供多元化、跨行业的综合服务。

煤炭销售公司工作计划(二)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新形势煤炭税费征管工作的需要,加强我站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确保征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制定本学习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抓手,切实提升煤炭税费征管工作人员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煤炭税费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据实征收,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煤炭税费征管队伍。

二、学习内容

1、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煤征站各部门工作职责;

3、煤征站规章制度;

4、财务管理方面知识;

5、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三、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

1、个人自学。每人每周自学不少于8个学时,做好学习笔记,每月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时间为4月至12月。

2、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两个月时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站领导对学习内容进行授课培训,具体时间将另行安排。

3、组织考试。集中学习培训后组织专题学习考试,对学习情况进行巩固。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站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自学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学习内容要求,形成“我要学,自觉学”的浓厚学习氛围。

2、抓好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站机关和基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抓好本单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和业务工作,切实做好以学促管,学以致用,确保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推进煤炭税费依法征收管理夯实基础。

煤炭销售公司工作计划(三)

根据《关于认真开好专题学习交流会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我局将于近期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为切实开好专题学习交流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会议主题

以“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河南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讲话精神,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联系个人实际,紧紧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结合前阶段征求意见情况,谈认识、讲体会、找问题。

二、会议时间和参会对象

1、会议时间和地点:5月8日下午3点在煤炭局七楼会议室。

2、参会对象:煤矿企业负责人、局各股室负责人及局“四风”监督员代表参加。

三、活动步骤和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抓好理论学习和专题辅导,丰富学习教育内容,确保学习教育主题鲜明,实效突出,不断推进学习的深入,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会前,组织所有参会人员集中学在兰考调研指导时的讲话精神,收看在兰考调研指导时的新闻视频,同时观看电影《焦裕禄》,并组织学习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为开好会议奠定思想和理论基础。

2、全面广泛征求意见。在前段征求意见方式方法基础上,把“面对面”和“背靠背”听取意见相结合,适当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召开分管科室和服务对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路径,将梳理的意见逐一落实到个人。

3、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还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化解矛盾,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既主动谈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也要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真正把问题谈开谈透、找准找实,争取达成共识或基本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4、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严把质量关。局班子成员要结合弘扬焦裕禄精神和苏区精神,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以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思差距、找不足、固三观”,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畅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身的学习、认识和不断改进作风的心得体会,精心准备好发言稿。主要负责人发言稿可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并将发言稿送县委督导组组长把关,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稿要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后再交县委督导组把关。

5、及时总结。会议结束后,将专题学习交流会召开情况及时上报县委“活动办”。

煤炭销售公司工作计划(四)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煤炭行政执法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通过科学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促进煤炭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省煤炭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煤炭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符合立法原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另行设定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档次的划分,不得超出或降低法定幅度。

(二)合理性原则。建立健全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使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平公正原则。煤炭行政处罚行为要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防止和避免发生不同情况相同对待,或者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等随意处罚的现象。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煤炭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制观念,引导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分解工作任务。在梳理全省煤炭行政处罚依据、编撰印发《省煤炭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的基础上,按照工作类别,分解起草细化煤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任务。局机关具有执法职能的4个执法处室和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处、安全监管处、规划发展处、经济运行处和煤矿质监站)按照职责范围(见附表)负责牵头起草煤炭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草案。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汇总工作。

(二)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和应当遵循的具体原则。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按照下列要求,起草拟定科学、具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作为全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1.煤炭、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要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

2.煤炭、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要根据违法事实、性质、主观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情节对涉及有处罚幅度选择的行政处罚条款逐一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一般不少于较轻、一般、较重三个等级)。

3.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相同的违法行为和多个处罚标准的,应当分别细化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相同的违法行为和一个处罚标准的,可以合并使用一个处罚裁量标准。

4.对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5.对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煤炭违法行为的;

(3)配合煤炭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查处煤炭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可以按最低限处罚。

6.对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即可按较高的数额直至法定最高限处罚:

(1)危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危害后果的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2)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3)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

(4)妨碍煤炭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暴力抗法等尚未构成犯罪的;

(5)违背客观事实作虚假陈述的;

(6)生产、销售的违法产品数量或金额较大的;

(7)伪造证据,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

(8)实施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明显的;

(9)指使、胁迫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10)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经查证属实的;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工作任务。负责牵头起草任务的5个执法处室、单位要抽调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执法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组成起草工作组(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系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起草工作。

(二)起草处罚裁量标准草案和适用规则。承担起草任务的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任务范围,结合违法行为的适用主体、违法情节、违法次数和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在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和违法行为分类,制定细化处罚裁量标准草案,草案初稿完成后,各牵头处室、单位分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修改,定稿后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汇总。《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拟订。

(三)征求意见,审查论证。经政策法规处汇总,形成《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分送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适时召开审查论证会,邀请省人大、省法制办等有关领导和法制、煤炭专家对《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进行审查论证。在审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修改稿,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审定公布。将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和《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经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程序,通过省政府网、省煤炭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送省政府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起草过程中要学习借鉴中央有关部委、其他省市及我省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扬民主,保证质量。牵头起草处室、单位在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市、县煤炭行政执法机构的意见,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三)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汇总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联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规范全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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