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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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

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综治安XX02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经济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工作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前介入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出现过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没有出现过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从人秘股、林政股、森林公安分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上的变动,还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为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还研究制定了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终进行一次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关键在基层,因此在县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基层企业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分管,负责本单位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总结。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结合林业系统的现状,当前最为关键的治安问题是因改革引起的下岗、分流问题,也是林业系统存在最大安全隐患。因此,2015年林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放在了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上。2015年,县局在全系统进行下岗职工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清楚地认识到下岗面达53.3的严峻形势,如何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成为了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县局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争取政策和创造条件,一边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一边解决职工生活费的补助。首先是充分安置职工再就业,主要是在本系统内实行承包、租赁,在改制企业优先考虑安排内部职工,以减轻再就业压力;其次是针对一些无法在短时期内安排上岗的职工通过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已经安排82人进入了失业救济中心,领取了失业救济金,安排了119户、320户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从而暂时解决了下岗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为稳定职工队伍做了大量有效工作。第三是集全系统之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企业转制工作,解决遗留的职工安置问题。为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将企业改制列为今年的三大重点工作之一。现任局班子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全面铺开企业改制,着手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在全系统成立了企业必制工作调剂基金,采取县局筹措,资产为现等多种形式筹集了72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职工安置。××2015年3月至今年底顺利完成了经济林场、林工商、人造板厂、花园林场、化工厂、林业造纸厂等六个林业困难企业692名职工的身份置换,一次性解决了职工安置,为维持稳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年初县局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之中,实行与班子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考核,并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对重大安全事故、上访事件和违法事件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做好信访工作,广开言路,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年初县局根据实际需要专门出台了林业局信访工作制度,班子成员轮留值班,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对系统内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现象的发生主要是通过加大林业稽查工作力度来预防,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违纪现象,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三、着眼防范、重在治本。

我局利用“四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依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内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3次、法律知识考试3次,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考试,对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县局组织了专门人员,派出宣传车辆深入乡村圩场、林区进行宣传,目的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者和广大林农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治林、稳定林区秩序奠定基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也是治本的关键所在。一年来,县局一方面抓好普法工作,另一方面监督做好公正司法,树立林业执法的良好形象,实践证明,这种治本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今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林业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企业改革后遗留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2篇: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改革、推进林业发展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维护了全县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治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每季度局领导班子着力抓落实情况,即抓工作现状、抓形势分析、抓工作任务的部署。二是增强综治力量。根据工作的需要,局党委及时对综合治理成员进行了调整,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实行责任层级制。把综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股站所,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局长与机关各股站所负责人签订综治年度责任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

一是对外注重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参加“3·12”全国义务植树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共展出宣传版面10个,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继续抓了“六五普法”和禁种铲毒宣传,11月份,组织森林公安干警参加了全县的禁毒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了《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在春季和秋冬季两个关键时节,组织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大队人员,到各乡镇、林场和乡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提示宣传画、保护野生动物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画)2万余份。通过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关注森林、保护生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为维护生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对内注重抓好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培训教育。4月份,围绕创建“平安武山”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10月份进行全县古树名目清理清查工作,9—12月份组织开展了林改林权矛盾纠纷调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征占用林地、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全市森林执法、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我局切实加强林业系统职工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制建设,是我们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创建平安武山、和谐武山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平安意识,努力把我县建成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法制环境优化的和谐美好城镇。我局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题上认真研究,决定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并结合林业系统特点,进一步加强《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与行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在形式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林区把宣传生产安全、森林防火与综治宣传结合起来;三是在综治工作的具体内容上重点宣传县委关于创建平安武山、法制武山、和谐武山的一系列部署,宣传创建活动的目地、意义、要求和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全局社会新风不断兴起,使人人认识到有国家利益才有个人利益、有“大家”才有小家,进一步激发了全县林业干部职工为实现全县林业跨越式科学发展而团结拼搏的信心和决心。

四、积极抓好信访,涉林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切实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坚持依法接待、认真制定预案、应对突发信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稳定。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季度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年共接到信访案件3件,接待来访3人(次),所有来信来访基本得到妥善解决,办结率100%。二是及时办理建议、提案。按时认真办理市、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3件,所有提案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开展专项行动,森林公安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2015年,依据省、市森林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攻势,百日利剑、亮剑行动”等一系列整治活动。据统计,2015年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8人(次),出动车辆60辆(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起,其中:林政案件19起,林政执法处罚45人,收缴罚没款1.6万元;没收木橼56根,收缴土枪1支。积极开展了“平安武山”创建活动和“禁毒人民战争”活动,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升

一是完善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建立了坟山墓地、特殊群体的登记管理名册,落实了监护人员和监管责任。二是加强了应急应对措施。结合武山林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扑火装备物资,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准备。三是坚决落实24小时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四是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地严格遵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从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召开了全县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层层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重申了森林火灾处理“四个不放过”的责任追究措施,克服了个别乡镇领导在思想上存在“森林防火是林业部门的事”这一思想误区。

  七、抓好平安创建,单位内部进一步稳定和谐

一是强化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创建意识。首先从规范职工言行抓起,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六五普法》等知识,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职工”和争创“文明股室”等活动。落实“门前三包”,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形成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风尚。二是加强内部安全防范。为加强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局成立了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在安全防范上,坚持每天对局机关办公楼进行一次检查,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积极参与“无毒社区(村)”创建活动,有效预防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我局全年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不酗酒闹事、不吸毒、不参与邪教组织,无计划外生育,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聚众赌博等现象,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一年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随着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资源的管护和林区稳定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构筑综治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武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经济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工作的同时,将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前介入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出现严重、恶劣的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没有出现过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钟楠同志任组长,副书记杨志灿、副局长歹文庆同志为副组长,从林政股、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家刚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上的变动,还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为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制定了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终进行一次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关键在基层,各基层企业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分管,负责本单位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总结。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工作出实效、有突破。

(一)多渠道、多角度、注实效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安全县城治安和维护林业稳定的各种文件,认真把握文件要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传播各种林业安全信息,多形式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次举本文来源:办了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

(二)定措施、明目标、认真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一是实行与班子直接挂钩考核,并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纳入到年终政绩考核。三是积极参与和支持街道、社区的社会治安整体联防行动。经过全体林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无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无“×××”等非法组织和参与人员;无毒品源种植和贩毒、制毒、吸毒人员;无租房租住人员违法违纪现象;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三)敬民心、重民意、查民情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一是广开言路,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实际需要专人专管林业局信访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对系统内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现象的发生主要是通过加大林业稽查工作力度来预防,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违纪现象,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个人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无邻里纠纷,无贪污腐败事件。

(四)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认真做好保卫防范、文件保密工作。一是严格许可制度。实行门卫合同制,明确门卫职责,门卫与经济利益挂沟,奖惩分明,全年来没有出现过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严密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存保密工作,严格管理好系统内部现金、物资、票据、设备等贵重物品,一年来没有出现过盗窃、抢劫、等重大事件,无火灾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着眼防范、重在治本,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规化。

一是继续按照“社区管控,路路巡逻、边际堵控、单位守护”的治安防控原则,健全内部防范网络,组建了以森林公安为主要骨干,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参加的督察组,对办公楼、干部职工住宅楼、出租房、商店门面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采取定目标到科室,定责任到住户,以科室、单元楼、商店门面为责任区,确保检查到位,防范到位,不留死角。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杜绝事故和违法犯罪的发生。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形势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态,

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早调解”的五早工作方法,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行逐户查询登记,准确把握干部职工、出租房住户及家庭成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了解邻里之间、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力求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单位,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林业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林改遗留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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