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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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一

3月28日至30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一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冷轧薄板厂、本钢供水厂、本钢燃气厂、本钢氧气厂、北营发电厂、北营原料厂、北营动力厂、北营公运公司、本溪衡泽热力彩屯热源厂等9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上述9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都能正常运行。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衡泽热力公司彩屯热源厂存在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此前已进行过处罚。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本溪衡泽热力公司彩屯热源厂有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应由网格化监管科室处理,其余企业未发现超标排放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二

3月份以来,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市质监局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制度保障、调查研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等多种途径,提高了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制度保障,是做好工作的突破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伊始,市质监局就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制定了《庆阳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庆阳市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清单》的制定以前期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标准实施情况监督等13类抽查监督事项,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细则》的制定主要是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抽查监督任务的分派、抽查计划的制定、实施到最后的结果总结,都体现了简政放权、服务于民的宗旨,减少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随意性,有效杜绝了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和公布,更加方便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强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履职尽责的基本要素。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情况,市质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多种途径,以《庆阳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全面掌握了质量技术监督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了短板,培养出了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执法队伍,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 “双随机”工作的开展中,市质监局坚持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重点,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改变了以往执法工作按部就班的模式,形成了新的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既提升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更好的发挥了政府服务人民的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6 年上半年,市质监局已在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家用汽车售后服务等领域开展了多次随机抽查工作,处理了多起消费者投诉。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更好的发挥质监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职能,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质监局将以深化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检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市“三个生态”和经济社会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三

近日,省质监局印发《关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式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全省质监系统对13项行政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监督抽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省质监局规定,这13项行政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质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以外,原则上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质监部门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及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级质监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质监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质监部门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黑龙江”网络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四

3月29日至31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三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原料厂、本钢炼钢厂、本钢特钢厂、北营炼铁厂、北营轧钢厂、本钢石灰石矿白灰车间、本钢一机修、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三台浆液泵中的两台因故障停运,只有一台运转,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称,因故障停运的设施将尽快修复。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估,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已要求企业尽快办理。目前还在与市环保局审批处、市建委污水办沟通了解情况中。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出口在线监控设施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并且调出二氧化硫浓度曲线发现浓度达到 288.07mg/m3 时,浓度不再上升。执法人员怀疑企业私自调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上限。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解释称,该在线监控设施尚未验收,且自动监控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差距过大。炼铁厂已和市环境监测站沟通,近期将对烧结机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要求自动监控运维商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修正,自动监控数据将恢复正常。通过查看其他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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