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作出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根据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大纠正“四风”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区委两新组织工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中央下发八项规定和作出反对“四风”重要批示后,党工委及时快速采取有效举措,认真传达学习。通过工委会议、党员学习等活动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持之以恒地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强化措施,坚决落实。
(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党工委结合实际,对比各项规定进行自查,并形成相关制度,努力打造清正、廉洁、和谐单位。一是精简办会办文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对会议、文件、办事流程等尽量节约时间、人力、物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二是严格公用经费管理。按照上级有关公务接待标准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尽可能压缩日常办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车辆管理、压缩车辆费用开支等,有效地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以纪律教育月为契机,加强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四是落实服务企业措施。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上网发布,公开服务内容、党建工作情况等信息,确保辖区企业党组织办事方便、快捷。五是制定、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工作制度与科室人员职责分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
(二)坚决反对“四风”,大力整治“庸懒散奢”情况。党工委在全体干部会议、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等多次会议上着重强调要坚决反对“四风”,纠正“四风”,尤其是要大力整治“庸懒散奢”情况。一是推行量化考核机制,在制度上、思想上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有效解决党员干部不思进取、能力平庸、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走样变形,落实工作不力等问题。二是通过干部职工服务承诺等方式,由党员带头,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效率低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等问题。三是规范上下班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使干部职工各项工作有章可依,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涣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问题。四是由领导班子带头,在工委干部职工中普及厉行节约、节能低碳等观念,在多次会议上,强调禁止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节日补助,禁止公款吃喝,禁止公车私用,禁止公款旅游等,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铺张浪费、奢侈浪费等问题。
三、筑牢安全堤坝,促进健康发展。
党工委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主题教育活动,筑牢防腐拒变堤坝,促进健康和谐发展。一是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工委没有以过节为名搞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的宴请活动;没有人员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没有开展过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没有举办过财政出资的演出和晚会活动。二是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观看《清正为民写忠诚》先进典型教育片和《暴风雨中的忏悔》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教材中接受教育;以建设“廉洁城区”为主题,组织辖区企业商家围绕“企业廉洁诚信守法经营”召开专题座谈会;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党工委书记为企业党务干部上党课,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
篇二:
今年来,罗溪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镇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政会、机关干部大会等及时传达贯彻学习,通过层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十二个严禁,在思想上端正了干部职工的认识。与下级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专题学习、深入研究、落实责任和强化监督。在党政会上多次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应该转变作风、严肃纪律,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当好廉政勤政的表率,并要求各单位各村要分别召开会议、利用公开宣传栏、网上公开平台等方式把上级精神传达学习,督促干部职工贯彻落实。
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结合罗溪实际,制定《罗溪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推手,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罗溪”的活动载体,以查找出来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181条问题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机关干部作风问题加以整改,取得良好成效。结合上级要求,大力倡导简办不办“佛生日”,制定下发《罗溪镇关于严格贯彻执行<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并严格执行,机关干部三名工作人员依规简办婚礼,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认真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等现象,出台《罗溪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罗溪镇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应规定,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和把关,严格落实财务监督,使公务接待费用进一步明显下降,2015年第一季度全镇公务接待费用20254元。
三、加强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转发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制定下发《罗溪镇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发送廉政短信进行提醒,同时成立镇监督检查办,会同镇纪委监察室、党政办、效能办于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到各村、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切实将市委反腐办“九个严禁”和区委“十二个严禁”的要求落到实处,对镇政府、镇直各单位公用车辆的管理进行跟踪检查,查看车辆去向登记单及车辆出行记录单,并对照去向登记单位及车辆出行通知记录单进行查看核实。
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在机关大院、走廊上墙张贴廉政图片30多幅,扎实抓好干部调整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将“每月一文一警”学习活动拓展到股站级干部,20xx年第一季度2人次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出台了《罗溪镇党政联席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罗溪镇党政联席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罗溪镇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罗溪镇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3项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
五、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罗溪镇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三公”开支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个别干部违规公费私人接待,财政所账目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部门还有违规发放津贴现象,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加以认真整顿并配合上级严肃追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