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精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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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活动。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

为了提高我县各族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按照阿地知字[2017]04号文件精神要求和部署,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局和县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近期查出的侵权、冒充专利或者假冒他人专利产品展示等行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和宣传活动,对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行为进行大力宣传。 悬挂横幅,设置专利咨询服务台宣传专利法律法规;发放各类专利保护宣传单3000余份,把近期查出的专利过期、标有专利字样没有专利号、标有专利号的假专利商品和药品10余种展示给消费者,以引起消费者的重视,提高专利保护宣传的层次,使专利保护宣传深入到千家万户。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激励科技创新、提高全民意识”,目的在于向社会各方面宣传知识产权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专利保护意识,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活动本着“全方位、多形式、大规模,以宣传专利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提高专利保护意识为主”的原则,把重点放在宣传专利法律法规、向公众提供专利知识和信息,帮助公众提高专利保护意识上来。 本次大型宣传活动,普及了市民的知识产权保护常识,宣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和知识产权制度在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引进、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2】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乡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乡干群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组织开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乡各单位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乡在中心学校开展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300多人,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截止3月17日,通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卫生、综治、公安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乡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1000余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千多册(份),现场咨询人数500多人次,受理投诉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二、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食安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乡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举办新《食安法》知识培训1次,召开座谈会1次,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乡各级干部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村活动,将新《食安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四、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乡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食安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乡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2大类10多个品种,总价值1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乡干部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乡各级干部全面深入宣传了新《食安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3】

浙江检验检疫局2017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

浙江省普法办:

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期间,浙江检验检疫系统紧紧围绕“践行质检为民,优化消费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多渠道发布活动信息。为扩大今年“3•15”活动的影响,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浙江检验检疫局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了“3•15”活动的主要内容。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充分利用办证大厅电子屏、报检窗口发布活动信息。杭州检验检疫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消费知识宣传”。台州检验检疫局通过内部网站留言咨询平台公布活动信息。湖州检验检疫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活动宣传。衢州检验检疫局通过微博粉丝群发布活动相关内容。温州检验检疫局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为“3•15”期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举办广场宣传活动。杭州、温州、湖州、舟山、金华、萧山等检验检疫局举办了“践行质检为民,优化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台州、绍兴、丽水、嘉兴、衢州、嵊泗、义乌等检验检疫局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和消保委举办的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中国国门时报》“3•15”宣传专刊1200余份,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8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咨询600余人次,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是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为让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及检验检疫工作的认知度。台州检验检疫局邀请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多名大学生走进台州检验检疫局实验室,参观了口岸医学媒介和有害生物两个标本室,感受到了“用技术执法,用数据说话”和严守国门的能力。舟山检验检疫局邀请市检察院部分干警参观舟山检科分院石油及其产品实验室、化矿实验室、水产品实验室、动植物产品实验室,展示了舟山局保障国门安全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湖州检科分院作为市消保委市场抽查的指定检测实验室,完成了20批抽检样品的检测任务。承接了市食安委组织的“万批食品大抽查”行动中98%以上的样品检测工作。“3•15”活动期间,浙江检验检疫系统通过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府领导、市民、学生和消费者代表零距离参观各类实验室,进一步增强对检验检疫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四是举办“12365”热线局长接线日活动。“3•15”前夕,浙江检验检疫局举办了局长接线日活动,游忠明副局长率省局办公室、法制处、通关业务处、卫生检疫监管处、动植物检疫监管处、食品安全监管处、检验监管处、认证监管处、省检科院和保健中心负责人在浙江检验检疫局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现场接听、处理广大进出口企业和消费者对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以及对检验检疫业务的咨询。“3•15”活动期间,浙江检验检疫局系统24小时开通12365热线,接受投诉、举报和咨询,共接听12365热线电话54起,均在第一时间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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