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总结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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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权益日的活动旨在于:让大家初步了解基本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增长维权技能。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活动总结,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总结【篇1】

201X年3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以“消费与民生质量”为主题的深圳市201X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紧密结合“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广泛发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围绕“提质量惠民生,营造诚信消费环境”,将消费维权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深圳质量”建设、服务“大运会”、市场监管等四个方面有机结合,在全社会倡导共铸诚信深圳,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创建“深圳质量”,为服务“大运会”努力营造诚信消费环境,积极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建设,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10:00至15:00,以“消费与民生质量”为主题的深圳市201X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莲花山风筝广场隆重举行。市政府袁宝成副市长,市政协林洁副主席,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徐友军局长,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刘璋飙主任,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廖远飞副局长等领导出席并共同启动我市201X年“3•15”系列活动。我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党群系统、驻深单位、行业协会的领导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企业代表和参加诚信承诺的20家企业组成的千人方队以及新闻媒体的记者1500多人参加了现场的大会活动。活动由深圳广电集团移动电视频道、深圳新闻网进行录播,深圳广播电台新闻频率先锋898进行现场直播。

现场活动由深圳电视台主持人王海东、王菲主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布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2010年深圳市获得国家驰名商标、3A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名单和珠宝产品专项抽检结果、“大运”期间消费提示等五个方面的民生质量权威信息;市消委会办公室负责人陈少文宣读了消费维权倡议书,向政府、行业组织、经营者、消费者、新闻媒体和市民发出倡议,共同行动起来,为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诚信消费环境;与“大运会”相关的行业的20家名优企业的代表和市消委会50消费维权志愿者分别代表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了“诚信”承诺宣誓,徐友军局长代表主办单位进行了发言;最后,袁宝成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宣布系列活动启动。

活动现场还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区、名优产品展示区、免费维修检测区以大运会专区和电子商务专区,为消费者提供多种形式的“提质量惠民生”服务活动。其中,宣传咨询区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两大部分组成,20家政府职能部门、26家行业协会现场为消费者提供维权知识咨询、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商品真假鉴别等服务,普及消费常识,倡导“诚信”理念;免费检测维修服务区组织了36家质检、评鉴机构和专业维修企业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维修和检测服务;名优产品展示区由市打假保优联合会组织我市20家具有“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与消费民生质量相关的生产、销售企业,展示“深圳制造”的名优产品。出席会议的领导共同启动系列活动后,依次视察了现场活动中“大运”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咨询区、行业协会宣传咨询区、免费维修检测服务区、电子商务宣传咨询区、政府职能部门宣传咨询、名优产品展示区。现场活动也吸引了大批消费者。据统计,截至中午12:00,现场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约38000多份,提供免费维修检测服务近400人次。

二、“3?15”系列民生质量服务活动。

201X年3月,紧密结合为“大运会”营造诚信消费环境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组织开展4个系列服务民生质量的专题活动,并组织新闻媒体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效果。

(一)服务民生质量消费维权活动

1、商品比较试验。选取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用油、皮鞋等开展商品比较试验,3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皮鞋(休闲鞋)比较试验结果,28家生产企业的55批次商品最终检验报告合格35批次,不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63.6%。

2、消费调查及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点评。一是,选取消费领域民生方面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地铁服务)等开展消费调查(正在进行)。二是,针对快递行业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进行“回头看”点评,抽查快递企业11家领域,涉及5条被点评的条款,只有1家快递企业没有发现涉评条款,其它10家快递企业均在使用涉评条款;三是,针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通信增值服务等热点消费问题发布消委会观点。

3、行业协会“消费与民生质量”消费维权服务活动。与重点消费领域的行业协会合作,结合相关行业的实际,围绕“消费与民生质量”主题,开展各种特色的消费维权服务活动。其中,3月9日与市酒业行业协会在龙岗深圳国际葡萄酒城共同主办深圳酒业市场经营自律承诺宣言暨放心酒工程启动仪式活动,倡导行业诚信自律,为迎大运、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创建放心酒业市场。

(二)市场监管服务民生质量专项活动。

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的处室,围绕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开展四个方面的服务民生质量专题活动。

1、食品、餐饮行业专题活动。结合“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食品安全保障行动”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法规宣传、培训及告诫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各区至少创建一条“201X年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五家“201X年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树立一批诚信守法的先进典型,提升诚信文明经营水平,并加大执法打假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经营消费秩序。

3、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结合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社区、商业区等专题宣传活动,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和推动全民参与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

4、电子商务专题活动。围绕“网络购物成为时尚的新形势下,电子商务领域倡导诚信经营、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开展“营造诚信互联网”活动,宣传市场监管局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和谐网络消费环境方面的服务措施、亮点。其中,3月14日将在市民中心多功能厅举办201X年中国(深圳)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生态圈建设高峰论坛。

(三)提升民生消费质量“八个一”系列活动。

结合大运会消费维权保障工作要求,开展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发挥社会力量提升消费维权水平方面的八项活动,主要包括:编制一张深圳消费地图;召开一次零售行业2010年度申诉举报情况通报会;召开一次指导大运会官方购物点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的动员会;制定颁布一项消费者服务站分类管理制度;表彰一批诚信经营、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社会责任的优秀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编印一本消费维权手册;开展一系列消费维权宣传和刊发一批消费维权文章。

(四)开展“天天3?15”系列活动。

围绕“共铸诚信深圳,喜迎大运会”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有计划每个月组织、安排与民生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特色的消费维权服务活动,进一步树立行业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服务“大运会”、推进“深圳质量”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营造便于消费、利于消费、放心消费、扩大消费的“诚信深圳”市场环境。

三、消费者投诉情况

四、活动的主要特点及媒体报道情况

从活动情况来看,201X年深圳市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提质量、惠民生,营造诚信消费环境”,显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主要体现为消费维权活动的“四个结合”,使活动别样精彩:

一是,消费维权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营造诚信消费环境,倡导先进消费文化。作为城市“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城市文明建设相结合,使活动的动员力更强,影响力更大,权威性更高。

二是,消费维权活动与“深圳质量”建设结合,营造诚信消费环境,提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活动安排了一系列与“深圳质量”有关的内容,活动的现场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发布,公布了驰名商标、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名单,并安排了“深圳质量”名优产品展示区,展示“深圳制造”的名优产品(具有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展现质量强市战略,推进“深圳质量”,提升社会发展质量及“惠民、利民、为民”的服务民生举措

三是,消费维权活动与服务“大运会”结合,营造诚信消费环境,树立“诚信深圳”城市形象。以“诚信深圳,喜迎大运”,将消费维权活动与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诚信提升行动结合起来,组织消费者、经营者进行诚信承诺宣誓,倡导诚信理念,针对“大运”期间的消费热点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维权倡议,借助“3?15”活动平台,为办好“大运会”凝聚人心、营造氛围,将“大运会”的消费维权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消费维权活动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结合,营造诚信消费环境,保障与改善民生。把“3.15”活动和市场监督管理特点结合起来,现场活动中安排了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权威信息发布,并围绕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开展食品餐饮行业、“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四个方面的服务民生质量专题活动和编制深圳消费地图等提升民生消费质量“八个一”系列活动。另外,深圳市消委会还安排了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及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点评、组织行业协会开展“消费与民生质量”消费维权服务活动等。

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省、市各类主流新闻媒体有计划、多角度、全方位对系列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宣传报道,倡导诚信理念,宣传“深圳质量”,推广先进消费文化,突出“青春大运,文明城市,和谐家园”的主旋律,在全市形成铸造诚信深圳,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的浓烈氛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8日,共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2次,接待各类媒体记者约300人次,接受采访34人次;各类平面媒体专题报道85篇次;各类广播媒体报道72次,其中深圳广播电台先锋898进行了现场直播,942进行了现场连线;各类电视媒体报道82次,其中深圳移动电视频道进行全程录播,都市频道进了了5分钟现场直播,深圳电视台“市场第一线”专拦4次;深圳新闻网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辟了专栏,对全市的系列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报道。

总之,深圳市的“3?15”活动以“提质量惠民生,营造诚信消费环境”为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提升消费民生质量的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深圳实现从速度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变,从注重经济增长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使经济更有效益、民生更为幸福、文化更具品位、城市更富魅力、生态更加美好”的政府工作理念,打造和提升“诚信深圳”的城市形象,为举办“大运会”、争创文明城市标兵营造诚信消费环境,倡导诚信理念,宣传“深圳质量”,推广先进消费文化,推进“深圳质量”、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民生幸福城市”。

2017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总结【篇2】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 “消费与民生”、“生态消费”为主题的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1X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五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按照市消保委的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消保委、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党政领导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应邀参加消保委各种会议,亲临宣传咨询现场视察指导。如鄞州区人大副主任张世华、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出席区消保委四届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奉化市副市长宋达军在奉化日报上发表题为《坚持民生导向,提升维权水平》的署名文章。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临“3.15”咨询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江东区政府把纪念“3.15”活动列入政府3月份工作计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将纪念“3.15”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各地分别通过全委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和维权知识,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二、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编印《消费者维权手册》。在“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8万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内容包括年主题、生态消费及维权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和各地投诉电话等,同时收到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汽车消费ABC》、《低炭生活手册》、《农资商品知识手册》、《新消费漫画》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以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二)开展第二批示范茶楼评选活动。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评选出4家省级放心示范茶楼。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举办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为倡导健康、绿色、低炭的消费理念,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年活动主题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从近年来被评为“消信单位”和“推荐产品”的企业中挑选出30家契合“生态”主题的企业及产品,把这些企业和产品的文字图片内容制成宣传海报在广场上集中展示,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这些企业和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通过组织消费者体验节能、安全、环保产品企业,生态产品实例讲课,生态消费倡议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验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消费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消费教育。3.15期间全市各地消保委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工作。如鄞州区消保委连续三年在全区初一学生中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累计已发放消费维权手册30000多册;又联合区教育局、团委在42所中学7万名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江东区消保委在宁波十九中学、江东实验小学成立消费教育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两校全体师生1200余人参加,学生代表还以宣誓的形式发出生态消费倡议。大榭开发区消保委组织第一小学学生及家长到世纪联华超市实地模拟购物,根据模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点评,并围绕生态、低炭、绿色消费为学生和家长举办知识讲座,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及家长懂得重视生态消费等。

(四)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11日召开了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10年消保委工作,研究部署201X年主要工作任务;发布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确定依据以及市消保委贯彻落实年主题的六项举措进行了介绍;公布了201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举行了常务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天一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0多个单位153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烟草部门和工商演示真假烟酒鉴别方法。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搭建了“3.15现场报料台”帮助老百姓维权。各县(市)区消保委、分会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安排文艺演出、开展食品检测、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有奖知识竞猜、珠宝首饰鉴定、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1个,参加工作人员138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622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49件,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其中市本级1.34万份,现场接受咨询549人次,受理投诉115起。

三、重点监督,净化市场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190余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起。

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抢购食盐,一度造成“盐荒”的现象,积极参与工商等部门的维稳行动,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告诉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理性面对“盐荒”,不要相信谣言。海曙区消保委针对超市低标价高结算现象,走进家乐福超市,着重就《合同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并教育超市方面作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超市,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准,受到了家乐福领导员工的欢迎;江北区消保委就此组织辖区内14家大小超市开展“承诺推行双倍差价补偿”活动,14家超市承诺:今后若有消费者在购物时遇上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不管商品原价多少,超市方除退还多收费用外,一律实行差价两倍的赔偿制度,且不设上限。宁海县、镇海区消保委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及民生消费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领域有:房地产、汽车销售、宾馆酒店、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洗涤、健身及大型商场、超市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对行业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另外,慈溪市消保委专门召开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自愿签署《慈溪市汽车服务行业消费维权自律公约》,建立起汽车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区工商局开展了“无障碍退货”诚信服务倡议活动,辖区新江厦、三江、麦德龙等22家大型超市卖场的代表签署了推行“无障碍退货”承诺书,这是继海曙“天一商圈”后的更大范围推行,实惠了消费者。

针对质保期内车辆自燃赔偿问题发表消保委观点。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新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找经销商赔偿,经销商答复: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这类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已困惑多年成为“老大难”。市消保委十分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先后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在此基础上就“三包”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如何赔偿发表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汽车质保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由经销商负责调换新车,其他费用如车辆购置税,建议地方税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以体现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车辆保险费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延用等,消保委观点在当地媒体及中消协网站等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矛盾指明了方向。此外,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车险和车辆“三包”规定的不了解,发布了《新车保险有糊涂账,有些附加险种未必划算》的消费警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四、宣传先导,舆论造势

利用消保委维权网络平台积极宣传“3.15”活动。“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和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消费维权热线,先后接受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放“3.15”新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报道消保委“3.15”活动多个专版,在宁波网、宁波日报、东南商报设立维权专题栏目,刊播消费维权信息、案例及有关报道20余篇。余姚市消保委作客当地新闻网,与网民互动,就大家关心的邮购、预付费式消费、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制作了“3.15”专题节目,在《鄞州日报》设立了“3.15”专栏,结合去年以来处理的汽车、保健品、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的重大意义,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奉化市消保委与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20个路灯灯杆广告,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镇海、北仑区消保委与当地广播电台合作直播3.15咨询现场活动。象山、大榭消保委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法》、产品“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多期,开设报刊专栏13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其中市级50余篇,发布消费信息、警示57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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