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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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党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柳北区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措施,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协调,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柳北区委高度重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党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周思泉书记切实做到“五个亲自”、“五个带头”,即:扶贫攻坚工作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带头公开廉政承诺、带头到贫困户家中解决实际困难、带头约谈提醒、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下基层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示范引领,先后4次对专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将融安现场会议和融水调研座谈会于春生书记讲话精神进行传达,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区委常委挂点各乡镇、街道、部门督导指导工作。出台《柳北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柳北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督导方案》,就强化纪律审查、开展专项巡察督导、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协调合作等监督执纪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目标任务,

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区委和各镇党委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的督查力度。坚持“早提醒、常扯袖”约谈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约谈。7月份以来,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以及分管扶贫副区长等领导共约谈扶贫领域重点责任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干部69人次。其中咬耳扯袖62人次,红脸出汗7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坚持挺纪在前,突出巡察重点,全面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1、突出重点,创新巡察方式。

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区纪委书记下访暗访民情、纪律审查4个片区工作组日常督导巡察机制,完善区委常委督查巡察制度、完善“两代表一委员”调研巡察制度、完善区委巡察人才库建设等制度,通过现场接访、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核查、个案指导、片区督导等方式,对10个镇、街道和19个重点责任部门,重点就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在“三重一大”( 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执行情况、对民生政策的落实和民生资金项目的监管情况、扶贫领域“一对一”帮扶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进行督查巡察。共开展各类巡察督查 14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5条、

2、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教育 。

运用柳北之音、纪检监察微信平台、柳北纪检监察网站等网络媒体宣传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开展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开展扶贫领域执纪监督警示教育,组织区机关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到柳北区党风廉政教育国税局基地参观展示大厅、观看微电影《底线》等活动,以案为戒,净化心灵。在各镇、街道、社区、村屯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张贴专项工作公告600余份,在城镇主要干道、209国道悬挂大型广告牌和宣传栏,力求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畅通渠道,强化线索排查。

将线索排查列明清单归口管理,分级落实责任到某一具体人,采取多种举措,不断扩展新的有效的纪律审查线索来源。一是强化村屯信访举报宣传,设立村屯信访举报宣传栏108块,把举报受理事项、举报方式、举报联系电话全面公开,充分发挥村屯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作用。二是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信访工作台帐,从信访举报中“筛”线索;从专项检查中“找”线索;从部门协作中“拓”线索;从访民情中“引”线索;从巡查中“审”出案源线索;从网络舆情中“捉”案源线索;从上级指导中“获”线索。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的专项检查,对涉及扶贫资金的项目往下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及农户家中,要求镇(街道)干部逐笔逐户核对排查,不留死角;对平时群众反映比较多的村财务进行审计。三是建立廉洁自律回访机制,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安排工作人员对享受扶贫补助的农户进行一一回访。截止目前,收到扶贫领域相关信访举报16件次,排查问题线索18件次。

(三)、创新管理模式,构建“一网四区”,强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

柳北区通过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网,成立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积极推行“一网四区”的纪律审查协作区模式,有效破解了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环境不畅等难题。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查办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重点案件为主”原则,区纪委监察局以建立一张惩治和预防腐败网为目标,区纪委班子成员各联系1个纪律审查协作区,负责统筹调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大+小”培训、“向上学+自学”、“理论+实践”“一对一”个案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指导、参与、督导协作区办案,做到学以致用,学为用之。同时加强纪律审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协作区办案人力资源库,有法律、组织、财务、审计等专业人才60人,对每个入库干部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予以记录,防止协作办案中出现人情案、关系案。4个协作区在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实现“横向协作”和“纵向协作”相结合,开展办案竞赛,重点调查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助推纪律审查工作“提速增效”,形成了“一网四区”办案格局。柳北区90%的纪检监察干部全部投入到纪律审查工作一线,目前,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已立案80起(新立案77件),结案71件(上年度遗留案件3件),其中党纪处分37人,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24人。共纠正、收缴违规违纪款项58万余元。违纪款集中现场清退18、5万元。其中扶贫领域共立案21件,已结案19件,结案率86%。其中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2人,占总立案数的10%。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5人,通报批评6人,挽回经济损失约6万余元。案件通报曝光5批次14人次。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今年在“四风”和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认识不够,存在“松一松、缓一缓”的想法。二是因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街道纪工委书记及区直部门纪检组长还身兼行政事务性工作。三是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不高。

三、下步打算

(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要积极采取多角度、多层次、多方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努力营造全区群众了解、关心、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加大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的公开公示,凡涉及扶贫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及时全面地公开,确保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不留死角,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明确公开形式、程序、内容、范围、时限,实现扶贫政策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基层群众、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要求,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及柳北区坚定不移推进扶贫领域正风反腐的坚定决心,不断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正能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增强广大基层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和各联系单位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与农户“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扶贫领域有关政策、信息,及时了解、监督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确保党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

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集中力量查纠解决什么问题。要紧盯三类岗位:一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二是区、镇和街道干部;三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突出四个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三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四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扶贫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三)、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一是片区组长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组员定期向组长汇报纪律审查、案件线索及案件审查工作情况。分管领导抓组长,组长抓组员,一级一级往下传导压力。对不定期汇报的单位进行电话提醒、约谈,如果该单位仍不认真履行执纪任务的,纪律审查为0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二是要建立案件审查预警机制。区纪委负责全区案件线索的管理,进行一级研判,建立全区问题线索管理台帐。纪检监察室负责区一级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督办,片区组长负责基层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督办,采用红黄蓝预警机制。问题线索1个半月未办结的进行蓝牌提醒,2个半月未办结的进行黄牌警醒,3个月未办结的,给予红牌警告,由主办人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如为人为拖延时间或不作为的,进行问责。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纪监督问责水平,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确保专项工作纪律审查提质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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