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红荔观后感600字(1)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难题,每个国家都很重视,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有这样一位法官,她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的庭长,她尽心尽力的帮助失足少年,那些感人事迹遍布大江南北,她就是詹红荔。她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为了传颂和赞扬詹红荔精神,根据她的先进事迹改编了电影《南平红荔》。
近日,我在单位组织下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枝》,是一部以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的先进事迹为背景改编的正面、积极、感人且极具教育意义的电影。观影之后,颇受感动,并引发了内心诸多思考。
一、坚守正义、固守责任
詹红荔作为基层法官,深刻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时刻不忘自己身上这身制服的意义,坚守正义,固守责任,在几十年的审判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颇具特色的 “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审判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没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的,不开庭。庭审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审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这些工作经验的得出,体现了她对工作岗位的深刻认知,对工作对象的负责态度。
二、爱心浇灌向阳花
詹红荔认为: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少年庭的审判工作不是法庭上审完判完就了结了,这些失足少年的改造自新之路及融入社会的情况更值得关注。为此,她的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院外延伸,关注他们的改造与成长,她像一位母亲那样保护着、关爱着那些曾经“失足”的孩子,不让他们再次“落水”,引导他们从桥上安全走过,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三、深入思考,敢于创新
犯罪记录是罪犯的污点,对一般人具有威慑和警戒的作用,但这种烙印不应该是永久性的,尤其对于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当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之后,应该给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影片中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她清楚法院只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但她没有放弃,她以一线工作中的诸多实例论证了封存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的必要性,最终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作为基层普通的执法工作者,影片所反映的公平正义、爱岗敬业、敢于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思考。
南平红荔观后感600字(2)
近日,在单位的组织下,我观看了《南平红荔》这一部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兼具的优秀影片。
作为一部十八大献礼影片,电影是由真人真事改编而来。影片主人公詹红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电影以一种朴素而真实的笔触再现了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影片通过对几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故事情节的拼接,将詹红荔从事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成功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使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的感人故事浓缩于短短的90分钟内。(截至2011年)
“当!”随着一声法槌敲落的声响,影片一开场,观众的心就被失足孩子的命运所羁绊。家长的大声哭号,孩子抽泣的泪水、茫然的眼神,法官严肃又带着痛心的宣判,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是一个社会群体。
湛蓝的天空下,一心憧憬着美好生活,却被残忍的现实所摧毁的方超,站在高高的楼顶,拿着手机颤声对詹红荔说:“我就拿过别人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不知道它那么贵,贵得让我一辈子都还不起……”
社会的歧视,没有给已经浪子回头的方超一条出路,他只能纵身一跃,落下深渊;出了狱却没有被同学所接纳的李成龙,最终又走上了犯罪老路;而懵懂的何刚,在社会多方的关怀下积极改造,走向了新生。三个互不关联的案件,三种不一样的不幸,三人不同的结局,深深刺痛了观众的神经,她们的命运,让人看后唏嘘不已,或悲或叹。
影片中反复提及“糖桥”,相传,这是一座因一位卖糖人感念孩子过河不易,很多孩子曾经在此落水,而倾其所有造起来的一座桥。糖桥建成后,可以让孩子们在河上安全的通过,再不必冒着掉下水的风险;“少年审判庭就是一座桥,我们要让这些孩子从这座桥上过去,穿过他们人生的障碍,不掉下水”,影片中詹红荔说的这句话很是经典,起到了深化主题的作用。
正是因为方超的死,刺激了詹红荔,使她对少年犯罪问题产生了进一步的思考,“方超一定认为,他忘记的过去,其他人也会忘记;他的重新开始,其他人也会认同。他还是个孩子,而我是个法官,我得用法律这个武器为这些孩子在社会上劈开一条路。”时代在发展,理念在更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已不再是一种要求,而是司法最基本的底线,法律不仅审判人,更要保护人,正是这一段反思,促成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诞生。
弘扬詹红荔精神,演绎的是司法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关爱,体现了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名基层的劳动保障监察员,我需要做些什么来让陷入困顿的老百姓看到光明和希望?《南平红荔》是一缕阳光,更是一种力量。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詹红荔法官那样从心底热爱自己的工作,从心底爱他人、爱社会,那么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社会会更和谐。
南平红荔观后感600字(3)
昨日,我省政法干警观看电影《南平红荔》座谈会在省高级法院进行,来自省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最新拍摄完成并上映的电影 《南平红荔》,是以我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同志为原型,以关心关爱失足青少年、探索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为主线,真实地展现了全国重大典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的典型事迹、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在座谈会上,大家都纷纷畅谈了自己观看影片后的感受。与会者普遍认为影片故事感人至深,情节催人泪下,法律和社会教育意义深刻,对詹红荔精神作了很好的诠释。
据悉,省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等联合发文,向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系统干警推荐观看此片,希望通过观看影片深入学习宣传詹红荔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精神,大力培育树立詹红荔式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更好地肩负起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