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反腐斗争,不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切,迎来了阵阵欢呼叫好声;而且也引发了深沉的思考,去求索未来的趋势和路向。下面是《国家行动》观后感,快来围观吧。
党员观《国家行动》有感【篇一】
我们一定要走出反腐败只治标、不治本或难治本的怪圈,加快推进反腐的制度化、法治化。反腐由治标走向治本,是历史经验作出的理性选择,也是顺应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毋庸置疑,无论是“打虎”还是“捕蝇”,以治标为主的反腐已经在逐步破解隐藏在权力背后的利益链条。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反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项涉及诸多复杂问题的系统工程。治标反腐难于既得利益者阻挠,治本反腐更是碍于原有体制牵绊。反腐,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难容腐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也离不开腐败治理的现代化。坚决祛除腐败基因、铲除腐败土壤必然换来我党形象的坚毅转身,准确把握反腐节点必将推动社会发展迈上更高台阶。
我们期待,反腐能够集聚起更加强大的正能量,为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党员观《国家行动》有感【篇二】
中国反腐败已经到了从治标到治本、标本兼治的阶段。所以,建立反腐败机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已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反腐败的机制建设应当从改变环境因素,建立对权力的约束机制,规范、塑造权力行为主体着手。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进一步完善首长负责制。在发挥首长负责制优势的基础上,加强“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在强调其权力的同时,明确其责任,堵塞漏洞,防止滥用。
其次,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行为法制化,规范化,可推行道德立法。
再次,强化监督机制是反腐败的重要途径。
最后,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市民社会。
党员观《国家行动》有感【篇三】
过去我们认为,一般来说,贪官职务越高,贪腐金额越大。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小官大贪现象时有发生,最近查出深圳东莞的一个村官贪污金额竟然高达20亿元!
可怕的是,贪腐现象比比皆是。社会就像个大染缸,生活在这个大染缸里,谁也不敢保证不被污染。特别是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大权独揽,一手遮天,“一枝笔”签字,什么帐都能报销。“家天下”非常普遍。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每月花天酒地的费用达120万元,平均算下来,每天挥霍的钱超过4万元。当有人劝告他要收敛些时,他大言不惭地说:“我一年上交税款200亿,这点算什么?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俨然把企业当成自家的了,不然他就不会贪污近二亿元,最大一笔贪污款达1.6亿元,是目前全国查出的一次性贪污数额之最。
我们相信,大部分人刚开始当官的时候是一心想当个好官清官的,但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时间一久就不由自主地发生变化。
就拿前深圳市长许宗衡来说,他曾说过许多漂亮话。他的“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被广为传播,足以打动人心。他还曾声称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
中核集团前总经理康日新曾多次表示对自己的能力和清廉相当有信心:“我可以大胆地讲,我在重大决策上没有什么闪失。”“我这一辈子都在为核事业做奉献,如果我退休时,大家评价说,康日新在这个位子上是不谋私利的,我就很欣慰了。”
遗憾的是,许宗衡和康日新都因严重的腐败问题落马。不由得让人想起吴思在《潜规则》中阐释的由朱元璋所发现的“新官堕落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