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警示教育片由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和湖北广播电视台于2017年4月联合摄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12月30日,我处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了电教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我深受感触。
本片主要讲述了本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情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厉处罚。
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是一种破坏力极强的民主扭曲现象。这一扭曲现象的产生,直接的原因是我们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工作严重渎职、严重失察;部分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市人大代表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大会工作人员为送钱拉票穿针引线,参与收受、分发钱物。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起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刻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努力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姿态走向充满希望的未来。要坚决与以*同志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要在当前社会舆情比较敏感的形势下,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原则。总之,我们要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站在维护党纪国法的高度,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2】《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5月10日下午,学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衡阳贿选案”警示教育片。案子虽然现在已经办结了,但带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沉痛的。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地人大不讲规矩、不守纪律。通过观影,我深刻认识到贿选的危害性,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考和启发:没有权力的真空地带,在哪都必须“守纪律,讲规矩”。
一、要充分认识贿选的严重危害
(一)人大代表颜面扫地。过去,“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是人大代表在群众心目中标签。虽然改革开放以来,负面形象受到了一些冲击,但总体上还是不错的。但这次贿选案事件的发生,让老百姓产生质疑选举的公平和正义,危及人大代表的合法性,在这个因信息无限流动导致负面效应极端放大的时代,影响不是短时间就能消除的。
(二)党群关系严重受损。绝大部分人员怀着法不责众和阳奉阴违的心态卷入贿选案,这么多领导干部不顾中央关于换届选举有关“禁令”、“规定”顶风作案,特殊的利益阶层以及“关系保护伞”依照惯例绑架选举,都很值得引起大家的警觉。造成了群众“老虎苍蝇在一窝”印象,“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便犹如江中漂萍无处安放。
(三)法律底线严重挑战。案件根源之一就是代表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法律白纸黑字只当作一纸空文。心中没有对法律的敬畏,那做事就会没有底线,无所顾忌。面对利益的诱惑,法律在天平中便没有了份量。立法机构的人员没有法律意识,这也要对人大代表的产生进行检讨,心中无法,法立何处?
二、要全程贯彻 “讲规矩”的要求
我认为主要是做到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步,与人民同向,具体来说就是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好“三个忠于”:
一是忠于党。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必须始终不逾的政治原则,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支部保持高度一致,讲党性、讲大局,讲党的规矩,不跨规矩“底线”,不越“雷池半步,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忠于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活动准则,党员干部作为“护法使者”,必须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的高度,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活。
三是忠于人民。党员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一定要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真正做到受民之托、表民之意、忠民之事,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三、要牢固树立“守纪律”意识
首先,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着眼全局,自觉围绕大局有效履责、充分发挥作用,绝不能各行其是,因小失大,以私废公。要讲政治、顾大局,明辨是非,不谋个人私利、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把聪明才智用到干事创业上来。
其次,要树立廉政意识。德能勤绩廉,廉是基础,失之则一切皆无。“公生明,廉生威”,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念,始终对身外之物“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忘得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最后,要有敬畏意识。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反之,一个人一旦没有就了敬畏之心,就敢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党员”,就敢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美色等关隘上,就是因为失去了敬畏意识,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继承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练就为民服务的好本领。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