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心法官黄志丽事迹观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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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知心法官黄志丽事迹观后感范文

观影前,黄志丽于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名字;观影后,黄志丽法官于我,是一个不普通的时代的楷模!

影片以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为原型,讲述黄志丽法官长期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感人故事。21年间,她坚持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尊严与温度,被老百姓亲切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是一名普通的法官,讲起话来快言快语、办的案件鸡毛蒜皮,但也是一名不普通的知心法官,百姓放心、领导放心,因为2002年至今,她办结各类民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普通”与“不普通”之间,距离到底有多远?这之间其实就是多了一份心,一份责任与担当的为民之心。这是社会对每一位公职人员的呼唤与期盼,也是每一位公职人员对社会应有的态度与反馈。

今天,在感动她的普通与不普通之余,我想我们更应该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学习与传承她的公仆精神,做一名知心公仆。

学习与传承她的一心为民、心系群众,做一名知心公仆。黄志丽坦言,“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会选择当法官。不是因为有权力,而是因为它在群众心目中意味着最终的公正。”她长年扎根基层审判一线,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今天,我们要学习她的不忘初心,牢记为民宗旨,心中装着人民,始终饱含深情为民,倾心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

学习与传承她的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一名知心公仆。1995年,文秘专业出身的黄志丽放弃高薪,报考芗城法院。经历了苦行僧式的“修炼”,半路出家的她,终于从一名政工科科员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法官。领导交待她工作,觉得放心,因为没有她办不下来的;群众找她打官司,觉得放心,因为一定是公道合情的结果。今天,我们要学习她的责任与担当,热爱自己的职业,坚守自己的岗位,始终胸怀公平正义,坚持行政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持续发光发热。

学习与传承她的忠诚于党、奋斗终生,做一名知心公仆。黄志丽同志是模范践行“四讲四有”要求的优秀共产党员,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典型代表。今天,我们要学习她的忠诚与执着,牢记“三严三实”,秉公办事,审慎用权,始终坚守廉洁底线,树立起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体现一个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实现人生的尊严,生命不止,奋斗不息。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今天,黄志丽法官榜样在前,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向她学习,向她看齐,自觉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加快推进活力诏安、生态诏安、魅力诏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二:知心法官黄志丽事迹观后感范文

1995年,我考入法院,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一路走来,有泪水,也有欢笑,有付出,更有收获。对我来说,每办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思想的锤炼、一次良知的拷问、一次经验的积淀。

我学的是文秘专业,与法律相去甚远。刚进法院时,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得从头开始。是法院这个平台,给了我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师傅的传帮带,老法官的言传身教,引领我跨进民事审判的门坎,受益终生。当书记员时,曾跟师傅办过一个案件。小李夜间喝酒,骑自行车回家,摔死在修路挖出的坑中。小李家属把建筑公司、市政公司告上法庭。开庭时,建筑公司说:“我们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危险警示标志,没有责任。”市政公司也说:“当时路灯是亮着的,不关我们的事。”两家都提供了照片。师傅对我说:“小黄,我们下午去看现场。”我很纳闷:“干嘛要去现场啊?物证齐了,直接判不就结了?”师傅笑了:“没那么简单。”到现场一看,路修了半年,警示牌却是新的。几个居民都说,路灯早坏了,出事后才修好,警示牌也是前几天才摆上去的。真相大白,判决这两家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这起案件中,我认识到,法官办案不能被表象所迷惑,调查核实至关重要。我的很多审判知识,就是这样一点点学来的。

独立办案后,才发现当法官真难:怕办错案,怕投诉信访,怕说情送礼。一桩桩一件件,让我焦虑不安。是领导的支持,同事的帮助,让我走过那段艰难的日子。一家建筑商拖欠近百名民工工资,临近春节,民工们急着领钱回家过年,告到法院。我感到十分棘手,按法律规定,即使马上宣判,上诉期内民工也拿不到工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快的办法是先予执行。刚启动程序,麻烦就来了。有人打电话提醒,被告建的是重点工程,采取强制措施不妥当;有的告诉我涉诉企业背景复杂,得小心。慎重起见,我向领导报告。他沉思了一会,说:“这个案子也有人给我打过招呼,先予执行没有错,你尽管去做,有困难,院里出面协调。”我有了底气,顶住压力,终于让民工在节前领到工资。

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毕竟有限,拜能者为师,是我成长的不竭源泉。近年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急剧上升,但不少问题在审理中难以界定。2009年初,冯阿姨乘坐公交车,途中司机让她在快车道下车。冯阿姨想起雨伞忘在车上,转身去追,被停在斑马线上的电动车绊倒,造成九级伤残。冯阿姨把司机、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和电动车主小黄告上法庭。庭审中,保险公司说:“小黄没投交强险,也应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小黄辩称,电动车是停着的,不关她的事。我也很头痛,查阅了法律法规,对电动车算不算机动车、要不要投交强险都没有规定,也没有判例。我到交警、保监部门请教,得知电动车还未纳入交强险投保范围,认定小黄无需承担强制险责任,但斑马线上不能停车,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过这个案例,我切身体会到,案件审理涉及太多的学问,当法官就得掌握各领域的业务知识。于是经常向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求助,增长了不少见识。

与群众为友,向群众学习,对办案大有裨益。有一起案件,庙祝将香油钱借给村民刘大福,赚取利息。期限到了,刘大福却赖帐不还。庙祝起诉到法院,证据是一张借条,上面写着:“刘大福向佛祖借来人民币15000元,一年还清”。刘大福承认借了钱,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向佛祖借钱,要讨也是佛祖来讨。”有位老人支招,刘大福是卖佛具的,最近生意不好,这是报应,你敲打敲打他。我心里有了主意,调解时,对刘大福说:“虔诚的人才会买佛具,你借佛祖的钱不还,谁还会买你的东西?诚信是为人之本,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第二天刘大福就把钱给还了。由此,我认识到,善用民间习俗,有时对审案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法官,虽然辛苦,却很充实,也从中体验到职业的幸福感。一天清晨,我去菜市场买豆芽,给钱的时候,卖菜的大姐硬是不收,我很惊讶,哪有卖菜不要钱的。原来,两年前,她和丈夫闹离婚,特意旁听了堂姐离婚案的庭审。她说:“你对堂姐讲的那番话,我很受触动,感到自己也有过错,跟老公道歉。现在我们很好,要感谢你啊。”看着她幸福满满的笑脸,我也觉得很幸福。

法官生涯也并不总是严肃枯燥,有时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接到一份诉状,一看傻眼了,全是文言文。我跟原告说,你能不能用白话来写,他说:“吾不能也。”我问他:“总不能让我用文言文开庭吧?”他居然说:“如此甚好。”这既让我哭笑不得,也让我看到了不同的风景。

如今,走在路上,常有人招呼我:丫头、闺女、妹子。朋友问我,怎么会有这么土的称呼啊?我笑着说:“这多亲切呀!”群众把我当亲人,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也是我工作的动力。

我深信,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

篇三:知心法官黄志丽事迹观后感范文

电影《知心法官》是以时代楷模、全国优秀法官、漳州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的感人事迹为原型创作的。该片艺术再现了黄志丽同志扎根基层审判一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生动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尤权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影片在福建首映表示祝贺,对全体演职人员的艰苦创作表示感谢。他说,黄志丽同志是我省政法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一位典型。她长年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始终饱含为民深情,倾心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始终胸怀公平正义,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始终坚守廉洁底线,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受到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爱戴。我们用电影这一艺术形式再现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清风正气、勇于担当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尤权要求,全省上下特别是政法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电影《知心法官》作为生动教材,认真组织广大党员观看影片,迅速掀起向黄志丽等先进典型学习高潮。全省广大党员特别是政法干警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学习弘扬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昂扬锐气和奋发朝气,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省给予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电影的成功拍摄表示祝贺。他说,黄志丽同志是新时期基层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电影《知心法官》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艺术再现了黄志丽同志的感人事迹,是一部“两学一做”的生动教材。希望借此次电影展播为契机,进一步把先进典型推向社会,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学习先进事迹,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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