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2017年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义务教育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网上报名正式开始!下面是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入口,欢迎点击进入2017长春教育网小学报名官网。
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
问:今年网上报名的起止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所有具备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2017年5月3日8:00开始报名,到5月12日17:00截止。据以往经验,报名开始时和截止时间前是报名高峰期,为避免造成网络拥堵,请尽量错峰报名。
问:网上报名对网络浏览器有要求么?具体程序和步骤是怎样的?
答:网上报名系统对浏览器没有限制,任何浏览器都可以登录。我们在报名系统中设置了幻灯片演示,请你在报名前通过幻灯片演示了解基本步骤,大致包括:
第一步,打开欢迎网页。在任何地方,只要打开电脑或手机,登录“长春教育网”(网址:www.ccedin.net),就会看到“长春市城区开发区2017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的欢迎网页,点击“立即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如图:
第二步,进入报名系统。请认真阅读“温馨提示”,了解相关要求,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入口。
第三步,选择报名入口。在报名入口处,分别设有“小学报名入口”和“初中报名入口”,请准确点击报名入口。如点击错误,你将无法成功报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通过报名入口处下方提供的各区官方网站或电话进行咨询。
第四步,选择户籍类型。首先要按提示和要求选择户籍类型,本市户籍子女选择“本市户籍人口”,持居住证的选择“非本市户籍人口”。若选择错误,你将无法成功报名。选择正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报信息的网页。
第五步,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前,请逐项阅读“报名须知”;然后从上至下,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在“验证码”一栏输入框右边的验证码;最后,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正确,确认后点击“报名”,报名完成。标有红色“”号为必填项,一定要按要求准确填写,缺一不可;未标“”号的可以不填。报名过程中,若填写错误,可点击“重置”,重新输入。
第六步,查询报名结果。报名完成后,可点击“登录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注意,输入的信息一定要和报名时输入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查询不到报名信息。
问:所有孩子入学是不是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答:是的。不论本市户籍还是非本市户籍,不论上小学还是升初中,不论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步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长春市从2010年起实行中小学网上报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网上填报的信息、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进行公办学位派送,为每一个完成网上报名的孩子分配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由学校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只有进行网上报名,孩子的信息才能录入报名信息数据库,才能获得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取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只有获得公办学位并拿到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才有资格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才能报名参加区域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的电脑派位,才能给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因此,如果没有完成网上报名这一环节,其它的一切都可能受到影响。
问:哪些情况不能在网上报名,不能在网上报名的应该怎么办?
答:网上报名系统面向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户籍,以及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此,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如打算在长春城区或开发区入学的双阳区、九台区户籍子女,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港、澳、台及外国籍子女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凡是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参加今年的报名。
不能在网上报名的,以及家里没有上网设备、信息填报错误或者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可于5月15日携带户口簿、在长春的务工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协商办理。各区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将于5月11日公布在长春教育网等官方媒体上,届时可以查询。
问: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么进行网上报名,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首先,非本市户籍人口随迁子女和本市户籍子女一样,要在5月3日网上报名前办好户籍相关手续,在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父(母)及孩子的居住证,未办理本市居住证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其次,5月3日8:00-12日17:00,随迁子女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一定在“户籍类型”一项选择“非本市户籍人口”,并认真填写“现居住地址”,因为这是派送公办学位的重要依据。在填写“现居住地址”时,要准确选择现居住地址对应的辖区、派出所、街、委(组)等信息。若不清楚现居住地址所在的派出所、街、委等信息,请咨询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或询问同一居住地的其他住户。
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随迁子女可于5月15日持户口簿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地点报名。
问:我符合在本市入学的条件,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来得及赶上5月15日的现场指定地点报名,该怎么办?
答:符合本市入学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问:孩子虽然到了法定入学政策年龄,但我觉得孩子还小,想先在家或者送到社会办学机构学习,推迟到明年上学,可以吗?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孩子入学是家长的法定义务和责任。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等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问:怎样才能知道我家的孩子上哪所学校?怎样才能查询到学区?
答: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也就是说,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哪个区,就应该在哪个区上学。
2017年,长春市中小学学区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微调的,或者新建学校需要划分学区的,由各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科学划分,并通过区域网站公布。查询学区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各区从4月25日起,通过官方网站开通学区查询系统,家长可登录户籍所在区域官方网站,输入户籍派出所、街、委或小区等信息进行查询;二是各学校会在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学区,家长可到学校了解和咨询。
提醒各位家长注意,一定要登录区域官方网站查询学区,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影响孩子入学。
问:我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答: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网上报名、学区学位派送、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