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务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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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和森林防火指挥员,开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重任的公安本科院校,在我国公安和林业高等教育布局中地位特殊、使命重大。思而学教育网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务处官网供大家参考选择。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务处官网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务处官网:http://jwc.forestpolic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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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的指导下,负责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二、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与制度。

三、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举办教学研讨会;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

五、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制。

六、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注册、考试、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系(部)开展全校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系(部)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

十、会同教学评估中心开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会同人事处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会同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学业务交流。

十三、会同信息管理中心开展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工作,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十四、负责协调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

十五、向主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的教学情况。

十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历史沿革

追溯学校前身是1941年创办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学校由国民党政府接管,校名改为南京市立第一职业学校。

1947年夏,学校进行了重大调整。原学校商农两科分别独立成立两所学校,农科分出成立南京市立农业职业学校(即现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前身)。

1948年校址迁移至燕子矶‘商科停止了招初商科,改名为南京市立商业职业学校(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

1949年南京解放,南京市军管会接管了南京市立农业职业学校。

1950年秋,巴斗山因国防建设需要,学校校址由笆斗山暂迁南京晓庄师范。

1951年6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将设在上海的华东农林干部训练班与南京农业学校合并成立华东农林干部学校,由华东农林部接管。

1953年5月,因大行政区机构调整,江苏省农林厅接管华东农林干校,并将第三部即中等技术学校与宜兴农校的林科班合并,成立江苏省农林技术学校。

1953年8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农林技术学校正式更名为江苏省南京林业学校。

1954年10月,学校改属林业部领导,更名为南京林业学校。

1953?1957年,学校将学制由3年制改为4年制;调整专业设置,以林业专业为主,先后设置了造林、森林经营等专业。

1962年6月,学校被迫暂时停办,学生全部遣散回家。

1963年初,林业部批准学校复办,直属林业部领导,并实行以部为主,与省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1964年林业部在学校建立了林业部南京林业干部学校,与学校一套班子统一管理。

1972年11月,江苏省革委会作出了“撤销南京林校的建制,并入南京林产工业学院”(现南京林业大学)的决定。

1979年8月,林业部决定复办南京林校和南京林业干部学校。

1983年3月,学校抽回了在南京林产工业学院工作的原林校教职工116人,其中教师55人,初步建立了一支教师队伍。

1983年8月,学校恢复了中专招生。

1983年10月,林业部成立了林业部中等专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校实行林校、干校和研究中心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1993年,学校已成为全国40余所林业学校的牵头单位和部属重点学校。

1994年9月,经中央编委批准,将南京林校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

1998年,林业部改为国家林业局,学校更名为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

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2001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在南京仙林大学城征地1000亩。仙林校区作为主校区,承担全日制普通教育的任务;花园路校区作为在职民警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基地。

2009年9月,经公安部批准,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0年9月,经公安部批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正式成立,挂靠在学校。

2011年3月,学校重新调整和增设了教学单位,设治安系、森林消防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警务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务技战术系、思政部、教学实训基地和继续教育部。专科由原有的7个专业减至目前的侦查、治安管理2个专业,并从2013年开始停止招收专科生,突显了本科教育的主体地位,并初步构建了以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为特色的学科专业群。

5月22日,学校顺利地通过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家组进行的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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