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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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三)
贵州民族学院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学实习管理,使其更为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习的目的
第二条 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学生对专业背景和生产实际的了解,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实际和组织管理知识技能。
第三条 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达到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目的。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敬业、创业精神,拓宽学生视野,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
第四条 通过教学实习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章 实习的分类
第五条 按实习内容划分
1.课程实习:结合课程教学需要,以完成某门课程的课程实训、测量实习、美术写生、艺术实践等所安排的教学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感性认识、实际操作、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实习场所一般在校外非实习基地、校内实习基地和实验室进行。
2.认识实习:在讲授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之前,使学生深入专业对口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进行参观、学习和现场劳动,联系实际进行专业范围、专业目标、专业思想的教育,同时,了解专业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的生产、管理过程、流程,对其主要设备和产品、机构设置、人员分工等企业概况有一个感性认识,为学好专业基
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创造条件。
3.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到专业对口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深入生产、管理的现场,到一定的工序或岗位上进行实习劳动,把所学理论知识同生产、管理、设计、科研等实际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深、巩固和提高,获得从事生产、管理生产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之后,带着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有针对性地到各对口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综合运用到生产、管理和科研实践中,验证所学理论,收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毕业论文题目,可以安排毕业调研)。同时,通过上岗见习,进一步认识本专业的工作范围、性质、职责、程序、方法,为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第六条 按实习地点划分
1.校外实习:在学校签约的校外实习基地或其他校外实习场所完成的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