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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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三)

安阳师范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

教学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学校工作安排和教学工作计划,为保证期末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

1.双学位课程于6月21日?22日考核完毕。

2.考查课和公修体育课于6月27日前考核完毕。

3.其他课程于6月30日?7月4日进行期末考试。

(二)考试组织

各院部负责全面落实本院系学生的考试组织和巡视工作,尤其要落实好本院部监考教师的调配和试卷发放工作。院长(主任)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主任)和书记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好本单位的考试巡视工作。院部主要负责人要掌握本院部全部考试安排情况,确定各考试场次巡考人员,指导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对每个考场进行全面清理,尽量排除各种导致学生考试作弊的因素。

请各院部于6月20日17:30前将院部考试领导小组和《院部巡视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三)公修课考试

为适应学分制改革,本学期部分公修考试课程继续需要各学

院配合开课单位组织监考,具体工作安排由开课单位另行通知。

所涉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数学、经济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四)。

主要职责:各院系按照要求及时将监考教师名单上报给开课单位,待开课单位落实监考任务后,由监考教师所在院系及时通知监考教师按照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进行监考。

(四)编制考场学生名单

课程承担单位需在青果系统中打印各课程各考场的考试学生名单(方法:登录青果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考试事务”→点击“附加功能”→选择“分课程按考场打印考场学生名册(含专业/班级)”→选择课程后点击“检索”→点击“打印”。),随试卷发放时,发送给监考老师。

(五)考试工作要求

1.考试命题及要求

命题和评阅标准。命题和评阅标准严格执行《安阳师范学院考务管理办法》,力避知识性、基础性错误。

试卷制作。试卷及答卷制作要求排版要合理,避免纸张浪费。

2.进一步加强考前宣传教育

营造考试氛围。各院部要通过网络、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引起全院师生员工对考试工作的重视。强调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入场;考生入场时需携带学生证(或校园通卡、考试证)等有关证件。

进行诚信教育。各院系要召开学生大会或主题班会,组织学

生认真学习《安阳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安阳师范学院考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积极预防各种考试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教育学生诚实做人,诚信考试,考出自己的真实水平,树立文明大学生形象。

3.加强监考管理

各院部要在考前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组织本单位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安阳师范学院考务管理办法》、教务处发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监考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佩戴《监考证》监考。佩带学校制作附有照片的《监考证》监考,严禁私自转借《监考证》。

黑板上书写有关内容。每场考试开始时,监考教师需要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监考教师姓名,以及注明“考试作弊不授予学位”字样。

监考人员不能随意变动。院部不能随意变动监考老师,因故不能监考者,须在前一天向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另派监考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私自请人代替监考。

监考教师和考生认真填写有关内容。每场考试结束前,监考教师应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单》,并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学生名单》中签字。

其他事项。监考教师不准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谈话,不得打开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它事情。考试完毕时,监考教师一定要检查试卷份数与参加考试学生数是否相符,清点无误

后,最后把试题、答卷和考场记录一起交发放试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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