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一)
三明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218.5.241.21/jwc/
三明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二)
菏泽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http://222.206.176.102/jwweb/
三明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三)
三明学院变更学生成绩申请表(最新版)
三明学院变更学生成绩申请表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存入学生原始成
绩档案中,一份由教务处留存,一份送开课学院。 2.如有批量更改,请附原始的学生成绩报告单。
三明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四)
三明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学士学位申请表
申请人姓主修专业申请何种学位 申请时间
三明学院教务处制
三明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各院系组织有关人员指导学生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各院系要对学生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者,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取消申请资格。 2、课程修习情况中的内容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应填写。
3、通过毕业学期挂科补考取得的必修、方向课程学分应计入“重修取得课程学分”。 4、此表一式2份,一份由校档案室存档,一份进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明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二)
填表说明:
1、 符合《三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七、八条条件者者填写此表。 2、 申请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此表一式2份,一份由校档案室存档,一份进学生个人档案。
三明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五)
三明学院创新学分明细
关于2010年本科生
创新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位同学:
创新教育学分是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学生取得的创新教育学分可以累计记载,并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的部分学分。
2010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各位同学根据《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明学院教字[2007]28号)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时间
2010年12月31日前,本科生向所在系申报创新教育学分。
2010年1月6日下午5:00前,各系经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2010年1月20日前,学校将公示并公布认定结果。 二、申报认定范围
申报认定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 月31日期间获得并符合《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项目。
三、申报认定材料
1.学生向所在系提交的材料:《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2份、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2份。
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由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实践科。 2.各系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的材料:学生的申请表1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三明学院------系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1份(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教务处实践科刘子燕处)。
原件审核后由学生所在系的辅导员归还学生本人。【三明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四、申报认定要求
各系收到学生申报认定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不能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的项目不予审核上报。
教务处对学生申报材料和各系审核意见进行复核、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创新教育学分将上网录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或网络办公平台下载) 1.《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 2. 三明学院 系 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3. 三明学院 系 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