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jsjyjs.open.ha.cn
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教师〔2016〕72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教办师〔2017〕32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性测评工作,我厅拟于近期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与要求
通过任务驱动、实践操作等方式,使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人员全面掌握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性测评系统的各项功能,熟悉系统操作及业务流程。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8月26日??8月31日(详见附件1)。
培训地点:由各省辖市自行安排确定。
三、培训单位
根据全省教师教育信息化工作安排,本次培训由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承办。
四、参训人员
1.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人员;
2.省辖市下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人员;
3.承担我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任务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唯一平台,包含教师个人信息维护、培训项目管理、教师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承训单位做好培训的有关组织工作。
2.各省辖市要根据培训时间尽快确定培训地点,培训环境要求能上网,学员能够进行上机操作,并于8月24日前将培训工作联系人信息和培训地点报送至培训工作联系人处(见附件2)。
3.各省直管县(市)、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系统管理人员不再单独安排培训,省直管县(市)到原属省辖市、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到所在地省辖市参加培训,具体参训地点由培训工作人员通知。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参训之后,要及时组织下属单位以及学校管理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
5.本次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培训期间学员的往返差旅费等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联系人:王超超;电话:0371-65927618,18838096606;联系邮箱:hnjs@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