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www.smxjy.cn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的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五)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管理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育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七)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
(八)负责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九)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报批的有关工作。
(十)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共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文印、亮化工程、绿化、应急管理、机关卫生、档案、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三门峡教育信息港及教育类网站网校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11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日常党务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所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负责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推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牵头落实“双拥”、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08
(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校级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老干部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13
(四)计划财务审计科
拟订全市中等以下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财政部门下达各类教育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开支核算及报账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的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局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中初等教育事业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中职招生计划的核定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工作责任目标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经费、基建专项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16
(五)纪委(监察室)
监督检查教育局及其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党组织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局党委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调查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科级以下干部和教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教育局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违反教育政策法规的违规违纪问题;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行政监察及效能监督,重点加强对干部任免、招生考试、大额资金使用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20
(六)基础教育科
负责指导中小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有关教育政策;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区普通初中、小学招生方案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负责学前及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工作;负责出国留学学生的相关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19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及以下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评估办法;统筹管理全市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及成人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培训,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及德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的审查;负责民办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成人职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21
(八)师资培训科
规划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指导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指导县级教育培训机构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18
(九)安全法制科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的政策、任务,制定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处理直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和信访事件;负责协调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消防安全、“三防”建设、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6615
(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督导各县(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