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http://baoming5.ntce.cn/apply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4日举行。现将广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类别
11月4日(星期六)
上 午下 午下 午
9:00-11:0013:00-15:0016:00-18:00
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
二、笔试科目代码及有关说明
(一)笔试科目代码
序号科目名称科目
代码
备注
(一)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二)小学综合素质(小学)201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2017年下半年新增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2017年下半年新增
(三)初中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4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5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6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7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8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9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0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1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2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3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4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5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6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7(四)高中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4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5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6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7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8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9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0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1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2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3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4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5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8(二)有关说明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报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